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年03月8日)

机构名称:南昌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
负责人:宋京生 #
机构地址:长沙市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房地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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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电话:-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下午8:00-12:00;晚上14:30-17:30,秋冬时间:下午8:00-12:00,晚上15:00-18:00) #
网站地址: #
益阳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依据《中共湖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长沙市机构变革涉改局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湘农委复字〔2023〕8号)精神,长沙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主要负责全市住房社保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工作。
一、主要工作任务 #
(一)负责编制住房社保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施行,向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
(二)负责编制住房社保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初审,递交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施行;
(三)委托由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建行代办住房社保按揭、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社保帐户的筹建、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建行签署委托合同,按合同规定支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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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住房社保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所属管理部的内部核算; #
(五)负责初审个人住房社保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按揭的领取; #
(六)负责住房社保的保值和归还,根据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列订购国债; #
(七)负责提出住房社保增值利润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初审,报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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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初审单位增加住房社保缴存比列或则缴交的申请,报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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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与员工、单位和受委托建行定期核实住房社保有关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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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构建员工住房社保个人明细账,向员工领取缴存住房社保的有效账簿;
(十一)负责组织完善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及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社保行政监管部门联网,列入全省住房社保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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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定期向市财政部门、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社保财务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十三)负责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社保呆账收汇申请,经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省财政厅的审批意见代办呆账的收汇,并报上级住房社保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
(十四)负责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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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成县委、市政府和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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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设机构 #
按照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设9个职能科室、12个经办网点。
(一)职能科室(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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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负责住房社保管理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拟订综合性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施行;负责文书处理、保密印信、信访接待、综合整治、计划生育、会务组织、办公用具等物资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中心院长办公大会的决议;负责拟订考勤和汽车管理等制度并组织施行;负责中心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牵头组织文明创建工作;主办市住房社保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2.组织人事科。负责住房社保管理中心党员人事、劳动薪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离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
3.法规审计科。负责拟订和调整住房社保归集、使用和资金运作的内部运行控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并监督施行;负责对住房社保运行情况施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住房社保管理中心制订的涉英文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初审;负责主办中心诉讼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牵头组织中心目标管理及绩效考评工作。 #
4.归集执法科。负责编制住房社保归集提取年度计划及管理部业务指标分配计划,并组织施行;负责拟订住房社保归集、提取相关规定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检测指导管理部执行新政和指标完成情况;负责组织施行住房社保归集扩面及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归集新政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缴存单位降比、缓缴、补缴申请的审批工作;协助指导转制企业清算中住房社保缴纳工作;负责单位住房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
5.个人个贷科。负责拟订个人住房社保按揭年度计划及管理部业务指标分配计划并组织施行,负责拟订个人住房社保按揭规定,检测指导管理部执行新政及指标完成情况;负责住房社保贷款按揭项目的准入、签约把关及复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施行住房社保按揭风险控制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住房社保贷款按揭新房转洋房抵押及保证金收取和返还工作;负责个人住房社保按揭业务的检测指导、培训咨询工作。 #
6.资产管理科。负责住房社保管理中心自有固定资产、以物抵贷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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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住房社保的归集、使用年度预算,资金的保值增值和增值利润的分配计划,以及住房社保管理中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施行;负责编制住房社保及其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施行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住房社保、代管的其他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的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与受委托建行签署委托合同,并监督施行;负责中心有效资产、权证和有价期货的清除、登记及管理。 #
8.科技信息科。负责拟订住房社保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施行;负责中心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库的运行管理及硬件的维护;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容灾备份的管理及维护;负责中心通讯专线及相关设备的布局、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局域网建设、管理及安全维护;负责信息化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缴存、贷款信息的推送工作。
9.顾客服务中心。负责拟订住房社保管理中心顾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施行;负责中心网站的信息采集、编辑、发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12345热线、12329热线、网站峰会、客服在线答疑以及客服邮箱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牵头组织对电子政务事项的申报和维护更新。
(二)经办网点(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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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程业务管理部。负责拟订住房社保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业务代办渠道(网上营业厅、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微信等)发展规划、管理及业务代办制度,并组织施行;负责服务平台的改进和创新;负责代办住房社保网上营业厅、手机APP等以互联网模式举办的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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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管理部、雁峰管理部、珠晖管理部、南岳区管理部及7个县市管理部。负责完成住房社保管理中心下达的住房社保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辖区内单位建制建缴、催建缴交及监督执法工作;负责代办辖区内缴存单位及员工住房社保(住房补助)的开户、汇缴及验车年检等业务;负责住房社保汇缴、补缴资金挂单位暂存款帐户业务;负责代办辖区内住房社保降比、缓缴、补缴的受理、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代办缴存员工住房社保(住房补助)的个人提取业务、异地转移业务;负责代办辖区内住房社保贷款按揭项目的受理、初审、申报工作;负责代办缴存职工个人住房社保按揭业务;负责本部未还清房贷的贷后管理及逾期按揭的催款工作;负责辖区内贷款新盘新房转洋房抵押及保证金返还核定工作;负责住房社保(住房补助)的对帐、查询、咨询工作;负责业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接收、领取、移送、分发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
机关党委。负责中心的党群工作。 #
三、人员编制 #
市住房社保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5名。设校长1名,副局长3名;正厅级领导职数2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