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全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12日发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课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建筑师考试科目,全文如下: #
全省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
新旧考试课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已公布施行。新大纲考试课目由9门整合为6门,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现对已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版)》(以下简称旧大纲)部份课目考试考生的成绩,提出以下认定衔接办法。 #
一、新旧大纲考试课目的对应关系
旧大纲中的《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建筑方案设计》(画图题)4个课目保持不变;旧大纲中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场地设计》(画图题)2个课目整合为新大纲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课目;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化学与建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画图题)3个课目整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设备》(知识题)课目。
二、新旧大纲考试课目成绩认定 #
1.旧大纲中《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4个课目成绩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该4个课目成绩合格。 #
2.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2个课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目成绩合格。旧大纲中《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3个课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设备》科目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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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旧大纲考试课目的组织施行
今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考试课目为9门。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考试课目为6门。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课目在2023年进行扫尾考试,该5个课目中部份课目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建筑师考试科目,可继续出席旧大纲剩余课目的考试,成绩合格按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课目成绩合格,或考生直接出席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课目的考试。 #
四、新大纲考试课目成绩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时间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9个课目整合为6个课目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新大纲考试课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施行年度起估算8年成绩合格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