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23项(含中医药类项目)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安徽医科学院、福建中医药学院、厦门医大学及各附属诊所,省中医药科大学,联勤保障军队第九○○医院、第九○七附院、第九○九附院、第九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七十三集团军诊所,武警浙江支队诊所,省福能集团总诊所海南省继续教育网,各学(协)会、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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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78项(附件1)和我省各有关单位主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23项(含中医药类项目,附件2),通过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及科技教育处栏目给以公布,供我省卫技人员选择出席。 #
一、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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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规定要求,根据“谁申报、谁举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培训主体责任,悉心组织,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不得将项目交由非执行单位开展,联合办班的单位,要明晰第一承办单位。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已于近日升级,项目管理流程有较大更改,请仔细阅读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系统管理流程(附件3),按要求做好项目施行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管理、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 #
(三)省外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广东省内举行,应接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监管。承办单位应在项目开展前2周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联系人等相关资料以寄送等方法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同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并电话确认。未经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在四川省内举行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取得学分视为无效学分。 #
(四)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监管,通过检测、暗访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测力度,严肃处理发觉的有关问题,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
二、通讯作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定 #
2023年起,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定中,论文和综述的通信作者学分(通信作者若为多人海南省继续教育网,仅最后一名通信作者可申请授分),参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施行条例》(闽卫科教〔2007〕238号)“三、学分授予标准”的“(二)II类学分估算方式”中,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和综述的第一作者进行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