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东肇庆学院第四条学校招生章程(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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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中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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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学名称: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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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中学国标代码:10580
第五条中学地址:校本部:广州市斗门区广州大街;星湖学校:佛山市禅城区星湖大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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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专科(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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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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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中学业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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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我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容许的修业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结业基本要求时,准予结业并颁授佛山大学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肇庆学院学费,授予学士学位并颁授学位证书。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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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中学筹建由中学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中学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学的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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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中学筹建由中学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在投档期间创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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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中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在广州省内投档批次:专科:第二批A类;本科:第三批A类。 #
第十六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学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量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市(自治区)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根据中学投档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
第五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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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招生投档严格遵循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新政和规定,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德智体美,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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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拟定具体投档标准,根据工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投档。 #
第十九条在广州省工科类、理科类专科招生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比列为105%;广州省本科批次、省外各批次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列,录取比列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中学视生源情况在此比列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学录取要求的情况下,中学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择优投档。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各专业投档按“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照考生专业补报次序,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课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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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投档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并兼具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投档,否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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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英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英语教学为德语语种,请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各专业男女生比列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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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广州省考生报名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肇庆学院学费,必须通过广州省术科联考并达到省划定的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最低文化控制线。 #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投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列估算后得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先考虑高分考生的志愿,按其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特择优投档,投档完前一名考生,再安排下一考生专业志愿,以这种推至最后一名进档考生。各专业总分估算比列如下: #
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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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 #
第二十五条广州省以外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省份,在中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联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投档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联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投档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
第二十六条在广州省,考取我校工科类、理科类第二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起码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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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省,考取工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起码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
在广州省,考取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起码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养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投档。专业投档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中学照料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给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类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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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档复检标准 #
第二十八条中学投档考生的复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疾的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中考成绩达到投档标准,则予正常投档。 #
第二十九条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净高有要求,请男净高高于165cm、女净高高于158cm的考生谨慎报名。体育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男净高高于168cm、女净高高于158cm、裸眼视力高于4.7的考生谨慎报名。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中学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根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给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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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中学生杂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广州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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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
1.专科杂费:工科类专业3800元,理科类(含英语、体育)专业4300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8000-10000元,市级示范性软件大学专业8000元。2.本科杂费:工科类专业4500元,理科类(含英语)专业550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 #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视不同的住宿标准在500元至1500元之间。
第八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按揭、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非常优秀的中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支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捐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
2.国家助学按揭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完成学业,中学协助中学生按照新政向建行申请国家助学按揭,杂费及住宿费按揭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
3.中学奖学金
中学每年对学年度表现优秀的中学生分等级进行嘉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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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学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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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每年对中学生在校期间出席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活动或文艺、体育赛事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与单项奖励。 #
5.中学勤工助学
中学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中学生可以借助周末和闲暇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勤工助学报酬通常为250-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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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熹奖学金 #
由台湾慈善家陈熹先生捐助100亿元台币筹建"陈熹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学院五年级各班学习成绩优秀并排行第一的中学生。 #
7.台湾福慧爱心奖助学金
由台湾福慧慈善基金会捐款筹建爱心奖助学金,每年提供30亿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中学生和捐助困难中学生,每人每年300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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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州丰田金属奖助学金 #
由广州丰田金属有限公司捐款筹建奖助学金,每年提供6亿元用于奖励和捐助品学兼优的困难中学生,每人每年奖助2000元,每年奖助30人。
9.羊城日报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通过《羊城日报》捐资筹建的助学金,用于支助困难中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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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各二级大学还分别筹建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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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述的联系部门:中学纪委 #
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 #
传真:075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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