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草案(年10月21日)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厅级。 #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新政和决策布署,根据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强化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施行。 #
(二)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拱墅区民政局,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
(三)落实社会救治新政和标准拱墅区民政局,统筹全区社会救治体系建设。指导举办城乡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治供养、临时救治、生活无着流浪行乞人员救治工作。 #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城乡社区整治新政,促进城乡社区整治体系和整治能力建设。提出强化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的筹建、撤销、调整、更名和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报建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当边界争议的调解事务。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初审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七)组织施行婚姻管理新政及婚姻登记工作,推动婚俗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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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统筹举办丧葬变革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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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统筹推动、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施行,承当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治工作。 #
(十)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残障人权益保护新政,推动残障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复健辅助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留、儿童救治保护新政和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怀服务体系和困局儿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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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组织拟订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新政,指导社会捐赠工作。管理监督福利体彩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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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新政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十四)负责易地安置的地方离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居民局势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工作日或节假日除外,周五至周日早上8:30——12:00晚上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