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10月31日附件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1.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电子发送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向缴费人发送电子格式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
2、缴款人同意采用电子交付方式的,应当签署《社会保障缴费文件电子交付确认书》。 缴费人签署《社会保障缴费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以电子形式送达社会保障缴费文件。 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社会保险缴费单到达电子税务局缴款人之日为送达日期。 #
3.税务机关向缴费人发送电子社会保险缴费单后,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 提醒服务不会影响电子文件传递的有效性。 缴费人应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电子格式。 #
4、缴费人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直接签署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电子送达确认书》,也可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签署纸质版版《社会保障缴费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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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子社会保险缴费单与纸质社会保险缴费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据此办理缴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缴费人如需要纸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官网,也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室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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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罚决定(简易程序处罚除外)及执行过程中使用的文件不适用本通知。 #
附件:社会保险缴费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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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 #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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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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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文件电子送达确认
为进一步便利缴费人,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文件电子送达。在签署本确认书之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
1.社会保险费单据电子送达范围包括税务机关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件,暂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和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简易程序处罚)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工具。 #
2.缴费人签署本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电子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电子社会保险缴费单到达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电子社保缴费单据与纸质单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纳税人如需要纸质文件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官网,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处打印。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社保缴费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全部内容,同意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社保缴费电子文件。
付款人签名(盖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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