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的通知

湘建建函〔2023〕207号
各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促使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湖南省建筑信息网,根据《湖南省建筑市场违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湘建建〔2023〕185号)要求,我厅开发了“湖南省建筑市场违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以下简称“上报系统”),自2023年第三批起湖南省建筑信息网,凡已认定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做好管理账号申请工作 #
各省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应根据湘建建〔2023〕185号文件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第五条、第八条对上报部门和认定部门的划分,分别补报《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认定机构(部门)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用户账号申请表》(见附件2)。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7月7近日,分别以纸质件及电子电邮形式报我厅建管处。 #
负责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的相关单位管理账号由我厅统一分配,按照各省州上报情况,根据“一岗一帐户”的原则统一领取管理账号。上报单位在收到登陆名和密码后,登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业务系统”栏目,点击“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进入系统及时修改密码,确保帐户安全。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我厅申请变更。
二、上报工作要求
负责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的相关单位在通过管理账号完成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的同时,应将加盖私章的纸质报表传真至我厅建管处。具体上报操作说明请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确保上报信息质量
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晰上报系统管理的分管负责人、管理科室及上报人员,落实上报系统管理责任,对上报系统信息的录入、审核、上恶报强化复核和监管,督促所属上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的确切性、及时性、完整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上报系统信息的监察工作。对玩忽职守、弄虚造假或营私舞弊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管处。 #
联系人: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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