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回应残疾人致信 明规保残疾人乘车出行

本报讯 日前,残疾人张宇飞、付志东等三人联合向铁道部寄出一封《关于铁道部门应依法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进站设施和服务的建议信》,呼吁各火车站为残疾人进站、上车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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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建议中提到,火车站应设有适合残疾人用的购票台、残疾人专用升降梯和绿色通道,并对残疾人随时保持畅通开放,在残疾人购票、进出站与上车不便、需要辅助服务时,应有专门的服务人员进行协助、服务。建议信还建议,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应提前20分钟进站台候车或上车,设残疾人专用车以便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可从候车室直抵列车站台等。 #
昨晚,针对残疾朋友的建议信,铁道部进行了回应。铁道部表示,铁路部门对保障残疾人乘火车出行有着明确的规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要求客运服务人员对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做到“全面服务、重点照顾”。对重点旅客做到“三知三有”,即知座席、知到站、知困难,有登记、有服务、有交接;明确要求车站设重点旅客专用候车室、残疾人坡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或厕位、轮椅等,旅客列车设无障碍厕所、轮椅等,为残疾旅客出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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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铁道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铁路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车票发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铁路较大车站开设残疾人购票窗口或与军人等优先购票窗口合设,方便残疾人购票;旅客列车设置残疾人旅客专用座席,专用座席设置处及所在车厢外的车身涂刷相关标识;要求每趟旅客列车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进一步方便残疾人旅客乘火车出行。残疾旅客乘车后,列车工作人员会按照铁路相关规章制度,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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