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职务初聘(一)录入范围

职称工作办事程序 一、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 ( 一) 录入范围及对象 1、 全市各级机关、 参照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 。 2、 全市企、 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 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 3、 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二)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库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库实行分级管理。 焦作市职改办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职改办、 各主管部门 负 责本地、 本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无主管单位由所在地职改办负责管理。 ( 三)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录入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的信息录入及上报工作, 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要准确、 真实。 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的接收、 核对及上报工作。 ( 四)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更新 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有变动的, 要及时进行更新并逐级上报, 每年 7 月 底前为各单位信息更新上报时间。 二、 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 一) 申报条件 根据 《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豫人职〔 2006〕 23 号) 或《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 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焦职改办〔 2009〕 14 号)规定申报。 #
( 二) 办事程序 1、 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 ,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所在单位对其德、 能、 勤、 绩进行考核。 3、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 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5、 初级职称报焦作市职改办备案, 中级职称报省职改办备案。 6、 初聘专业技术人员 花名 册。 ( 三) 提交材料 1、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规范录入、 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一式 3 份(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 毕业证、 就业手续。 3、《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事业单位人员 提供)。 4、 职业资格证书(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5、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事业单位人员 提供) 或单位考核报告( 企业单位人员 提供)。 6、 初聘专业技术人员 花名 册( 一式 3 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及其 EXCEL 电子表格( 从焦作人事网下载)。 7、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 四) 办理时间 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河南职称网评审条件, 市职改办集中审核办理。 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 ( 一) 申报条件 根据焦职改办〔 2009〕 14 号文件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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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办事程序 1、 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所在单位对其德、 能、 勤、 绩进行考核。 3、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 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5、 审批结果公示一个月 。 6、 县市区将审批结果于次年 2 月 底前报焦作市职改办备案。 7、 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发放文件、 办理职称证书。 ( 三) 提交材料 1、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规范录入、 打印的《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 一式 3 份(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 毕业证( 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事业单位人员 提供)。 4、 现任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证书、 聘任证书。 5、 职业资格证书(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6、《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 2 育手册》(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年以上的人员 提供)。 7、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事业单位人员 提供) 或单位考核报告( 企业单位人员 提供)。 8、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 表彰奖励的须附证书和表彰文件)。 9、 《河南省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 A3 纸) 一式三份。 #
10、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 四) 办理时间 每年 10 月 份为申报时间, 11 月 底审批完毕, 逾期转下年度办理, 与高、 中级职称同步进行。 四、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 一) 确认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 2006〕 24 号文件要求), 按照“哪里评审哪里有效” 的原则,因工作需要、 人才流动等原因由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 ,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更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二) 确认程序 1、 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 到岗后 6 个月 内提出申请。 2、 县市区职改办、 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3、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县市区职改办核准确认,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核准确认,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后, 报省职改办核准确认。 4、 报焦作市职改办备案 ( 三) 提交材料 1、 县市区职改办、 市直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一式 3 份。 3、 毕业证。 4、《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事业单位人员 提供)。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6、 职业资格证书(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7、 外语合格证( 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提供)。 8、 本人人事档案。 9、 一寸免冠照片 1 张。 ( 四) 办理时间 每年 1 月 至 7 月 为办理时间 五、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聘任 ( 一) 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 其中 :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人事职改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范围以内, 自 收自 支事业单位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内。 ( 二) 聘任程序 ( 1) 单位申请。 ( 2) 主管部门审核。 ( 3) 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 三) 提交材料 1、 上年度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 2、 单位聘任文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 一 式 3 份)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需提供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考试成绩单) 5、 专业技术人员 聘任花名 册( 一式 3 份,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及其 EXCEL 电子表格( 从焦作人事网下载)6、 职业资格证书(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 四) 办理时间 每年 5 月 至 7 月 为办理时间 六、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 ( 一) 补发程序 1、 个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填写相关内容后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县市区职改办、 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3、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县市区职改办核准补发,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核准补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河南职称网评审条件, 报省职改办核准补发。 ( 二) 提交材料 1、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 注明: 姓名 、 性别、 任职资格名 称、 评审通过时间、 证书编号、 丢失时间。 ( 补发高级证书提供) 2、《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一式 2 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原件。 4、 一寸免冠照片 1 张。 ( 三) 办理时间 每年 4 月 至 7 月 为办理时间 七、 职称外语免试 ( 一) 免试条件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 豫人职〔2007〕 10 号) 文件执行。 ( 二) 免试程序1、 个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对照免试条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县市区职改办、 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 申报( 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外语免试由市职改办核准办理;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市职改办审核后, 报省职改办核准办理。 #
( 三) 提交材料 1、《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一式 2 份。 2、 身份证。 3、 硕士学位以上学历。 4、 个人人事档案。 5、 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6、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 四) 办理时限 每年 10 月 份为办理时间 八、 非公有制企业职称 ( 一) 申报条件 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初聘、 认定、 考试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单位条件相同, 按省市有关政策申报。 ( 二) 办事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所在单位对其德、 能、 勤、 绩进行考核。 3、 审核部门可选择: ( 1) 业务主管部门, ( 2) 存放本人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 3) 属地工商联合会,( 4) 军转自 主择业中心, ( 5) 属地职改部门。 ( 三) 提交材料 1、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 其它与国有单位提交材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