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为了便捷考生的升学与就业,经分校研究决定: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我校哈尔滨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代办申请并领取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中旬与9月中旬,关注上海学院继续教育大学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
我校2014下半年、2023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北京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 #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23年10月1日-10月8日,勿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补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递交,注意信息切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10月9日关掉,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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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60浏览器(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请暂时关掉或卸载。 #
二、缴纳学位评审费。学位申请界面上端的按键“缴纳学位评审费”可重新调出该功能。网上代办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中的通知内容。 #
①系统判断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10月1日-10月8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建行收取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交费形式),逾期不予办理。在线支付成功后,在2023年10月不用再来我院现场申领。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交费为根据。但凡未交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询交费情况的通知,附件2)。如有疑惑请尽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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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系统判断为“不符条件”的考生,难以进行在线交费。若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条件,则请于2023年10月10日(早上8:30-11:30,晚上2:00-5:00,下午休息)来我院现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人工初审(北京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现场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的详尽说明,附件3),逾期不予办理。当日没有时间的考生南京自考成绩查询,申请手续可以请别人办理。初审通过者可在现场收取费用。现场代办通过者南京自考成绩查询,与网上代办通过者没有任何区别。 #
三、领取学位证书。所有考生勿必于2023年10月30日以后在我院网站复印“南京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该表届时会复印有学位证书编号,是检索与翻找证书的根据,领取证书时勿必随身携带。请考生谨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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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3日-14日(早上8:30-12:00,中午1:00-5:00,下午休息),由本人持学位申请表、自考专科结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来我院现场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届时可以拍摄学位照,由考生自愿参与,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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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申领。①如委托别人代领,则必须开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分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分证的正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递交我校备案。②请别人代结婚书的考生不再拍摄学位照。
上海学院继续教育大学地址:西安市新街口区武汉路22号南园教学楼2楼。可搭乘轻轨1号线至珠江路站(1号出口上海路)下来再步行,或乘相应公汽线路到新街口(新街口诊所附近)或北京路(儿童诊所附近)出来再步行。 #
上海学院自学考试专科学士学位申请地址:
附件1:北京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
附件2: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询交费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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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上海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现场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的详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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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关于北京学院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德语要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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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学士学位授予中的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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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北京学院自学考试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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