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上线运行运行

根据《条例》要求,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由于《条例》实施时间,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今年10月1日起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自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两年的年度报告。 这意味着第一份年报有充足的时间,从下个月持续到明年6月底。 由于此前未参加过年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期为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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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经营状况、人员素质各异的情况,为其设置了两种方式浙江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也可向工商部门书面提交。 从明年起,农民合作社也将被要求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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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格式和披露内容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下个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后,可登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直接填写、提交。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首次登录系统后浙江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会给出联络密码。 该密码将用于以后各年度报告的登录。 因此,必须妥善保管,并注意不要泄露给他人,防止被篡改或恶意泄露。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