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的通知

为强化本市高层次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本市经济专业人才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5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方法》(沪人社规〔2023〕3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变革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委研究,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中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通告如下: #
一、评审重点 #
在做好初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中的业绩适当加强评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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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高品质发展要求,鼓励经济专业人才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交通和精细化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重大安装工程项目。 #
(二)推进高水平变革开放,支持经济专业人才在城市数字化变革、绿色低碳变革、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领域中建功立业。
(三)引导本市经济专业人才积极涉足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和民生事业保障等领域,迸发本市经济专业人才创新创业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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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机构
本市经济系列设公商经济、城市建设与交通、综合经济、商务四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执委会,评审专业范围见附件1。 #
另外,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换类、知识产权专业高评委也承当相应领域初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通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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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范围 #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备本市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寿险满12个月),取得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资格后任命相应职务,已在或即将步入初级经济师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取得相关其他高级职称的,按本通告报送条件第二款第5条要求执行)。
当年度达到退职年纪或已申领退职手续的人员,不接受报送。 #
四、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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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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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良知和敬业精神,热爱本员工作。 #
(二)文凭及阅历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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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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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博士研究生文凭,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经济专业高级资格后任命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具有高中大专文凭、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委工作,取得经济专业高级资格后任命相应职务满10年。
5、具有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凭,取得财会、统计、审计专业高级资格,现已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师岗位须满1年;取得相关其他高级职称,现已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岗位须满3年。且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限达到相应规定。 #
对先取得经济专业高级资格、后取得上述1—4项文凭的,则取得文凭后的任职阅历不得多于1年。 #
(三)专业能力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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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系统地把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的新政、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国外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并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辨别能力; #
2、了解本专业国外外经济管理状况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当前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有较深的研究,具备负责经济部委工作的管理能力、组织相关部委协同工作的协调能力; #
3、主持重要经济部委或重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使该项经济工作连续3年上升。 #
(四)论文及学者面谈要求 #
报送者需递交任现职后、近5年内的2篇(含)以上独立编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紧密相关的论文,其中起码1篇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有报刊号)发表;并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不超过3000字)。各种学位论文及在校其间编撰的论文不得作为报送资格的评议论文。
为增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报送人所递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测试,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若报送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递交。除专著(诗集)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皮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2023经济类职称考试,递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递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似。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报送人员需出席学科组学者综合面谈。
(五)考评状况 #
近3年年度考评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委提供)。
(六)任职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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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阅历估算到2023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评聘经济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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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估算时2023经济类职称考试,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脱产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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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息处理能力要求
通常应当才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国际商务、对外商贸、经济研究等工作的,应当比较熟练地把握一门英语。就能灵活利用计算机进行经济商务信息、数据的搜集、处理或交换。请报送人提供相应材料供学者在评审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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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继续教育要求 #
需完成总共18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选修课程不超过60学时。选修课程含公需课目、专业课目,2023年之后的学时可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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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济专业初级考试要求 #
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报送人应出席国家经济专业初级考试面试。以往考试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将作为评审的参考诱因。本市逐渐将面试成绩合格作为出席评审的条件。
五、申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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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报送 #
2023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资格推行网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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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闹铃段:2023年9月16日0时至30日17:00止。 #
2、申报方式 #
(1)登陆深圳市职称服务系统(),在“高级职称评审通告”【经济类】栏目点击“工商经济(或建设交通经济、商务经济、综合经济)专业评审通告”,于是,选择报送的专业学科组,点击确认“申报此项目”;
(2)使用“随申办居民云”APP(或陌陌/支付宝小程序)扫码登陆报送平台(未申请使用过“随申码”的,须先点击【去注册】完善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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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补报、上传规定的报送信息和附件。补报上传完成后,经检测无误,点击递交,同时复印报送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或许造成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
对9月30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递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更改期限完成更改的报送人,不列入明年评审受理范围。留意:报送系统逾期将手动关掉。
(二)材料受理 #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人员分配受理号,通告入围对象提交书面材料。审查未通过的,将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报送人。
1、受理时段:2023年11月20——24日(早晨9:30-11:00,晚上1:30-4:00。若评委会通过服务平台另有邮件通告的,以邮件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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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地点:各专业高评委受理地点见附件1。
3、书面材料申报:网上报送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报送人按照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委对材料进行年审并签章后携受理收据申报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书面材料要求参看附件2、附件3)。 #
六、申报要求
(一)报送人曾经只好选择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报送。即便发觉多头报送,立刻由各评委会取消报送资格,两年内不受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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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单位按岗位推行缺额推荐报送,由相应单位在评定报送表“事业单位岗位状况”栏填写并签章确认。
(三)上一年度未通过初级经济师评审,本年度取得以下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之一的,方可受理: #
1、独立编写并公开出版与报送专业内容相关的著作; #
2、取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奖、优秀企业家等荣誉头衔,集体大奖须是主要完成人(具备个人证书); #
3、取得省厅级企业管理奖、优秀企业家等荣誉头衔,集体大奖须是主要完成人(具备个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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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省处级以上经济专业类课题或研究项目成果奖,且该成果在实体单位中应用较差的课题主要完成人(排行前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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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省处级以上荣誉(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纳入广州市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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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本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并通过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换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情况符合预期目标的高新技术成果转换项目的企业经济专业骨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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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网上报送截至昨日,需提供完备的报送材料。对于报送截至日后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其他材料,不作为本年度报送依照。 #
(五)对于境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申报初级经济师。 #
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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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成本。评审费1100元/人(含面谈、论文鉴别等)。交费形式评委会将在领取受理号后,与材料申报模式一起以邮件形式通告。 #
(二)按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人员不属于本市职称评审范围。如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应由报送人所属系统职称经理部委提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受理。 #
(三)请报送人在职称报送系统中基本信息的“备注栏”填写出具收据相关信息,如开个人收据,请填写“个人”,如开单位收据,请精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税单。 #
(四)请报送人在职称报送系统上将系统生成并签章后的完整《高级职称评审报送表》以PDF格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而非仅签章页。
广州市经济系列公商经济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执委会
广州市经济系列城市建设与交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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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系列综合经济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执委会 #
广州市经济系列商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执委会
2023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