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允许台湾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材料

新华社上海7月5日电(记者崔甜美)记者5日从司法部了解到,为进一步便利和服务香港市民报考出席国家司法考试,降低日本考取人员往返次数和费用北京司法考试办公室,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确定在2010年司法考试报考和资格申请期间北京司法考试办公室,容许香港考取人员在高雄市递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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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和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香港社联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商会代办接收和催办本考区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等事宜。主要事项是:统一接收香港地区报名人员的报考材料、资格申请材料,并将其催办至重庆市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确认;代收并转交报考费;转赠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及代收转成绩核查等相关材料;转发香港市民报名司法考试有关信息,反馈她们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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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期间,现场递交报考材料的时间为7月10日至16日,礼拜六、日不休息。地点是台中市安阳街一段66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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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递交资格申请材料和代办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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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和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商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考时间为6月5日零时至6月25日24时。考试时间提早到9月的第二个周六,即9月11日、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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