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评审和招聘改革工作,《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和招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已正式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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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吉林省职称评审和录用改革工作安排和安排的意见
1.完善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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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立三重评价导向,试点新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分类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行业属性和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 “先易后难,成熟一项,试点一项,逐步优化”,对工程、经济、农业、力学等分类制定并试点。 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一系列新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继续教育经历和一线服务经历权重深入基层开展职称评审,消除职称“四标准”。 树立“德才兼备、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
(二)统筹三个系列职称,促进各系列职称均衡发展 #
今年起,全省全系列职称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级别。 没有满高级的系列将升级为满高级。 具体来说,省内大学、高职院校增设高级实验师级别,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正高级讲师级别,小学增设正高级教师级别。以及省内的中学。 考虑到各类学校办学情况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和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初步标准一般控制在3% -5%。
(三)新增4个评价专业,拓展职称评价服务领域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需要,增设人力资源研究、人工智能工程、快递工程、船舶工程4个职称评审专业,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专业。我省新兴产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分类制定符合各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探索开展人工智能工程、快递工程、人力资源研究等初级职称认定和中高级职称社会化评价试点。 船舶工程专业直接纳入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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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三个有效衔接,放宽人才流动职称评审限制
对比国家政策框架和标准,以职业分类为依据,推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系列、级别的职称。 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 以人才分类为基础,推动高技能人才与职称评审一体化。 在我省工程技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价。 相应系列、级别的职称; 在企业创新创业兼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取消职称委托评审条件限制,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职称评审服务政策。 凡在我省工作或以不同形式与我省有关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省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请参加我省相应系列评估。 推动省外人才与我省职称评审的融合。 #
二、推进九大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 #
(一)推动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 #
1.继续深化考评与聘用相结合制度改革试点。 新增吉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吉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3个试点单位,实现省属公办院校改革全覆盖。 加快民办高校改革进程,新增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长春财经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光华大学和吉林中光技师学院,到2023年底,18所省属民办大学全部实施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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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四个自主”考评招聘改革试点。 制定印发《关于探索开展吉林省“双一流”“双特色”院校和学科名称“四个自主”评价招聘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了《岗位设置自主制定》规划、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条件、人员自主决策”自主设置,将职称独立评审权直接下放给“双一流”“双特色”二级院校或学科,重点支持省内“双一流”“双特色”院校和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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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下放“人事代理”人员考核任用权。 结合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和“人事代理”人员一体化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省属高校的放权力度,选定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和吉林大学师范大学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结合“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价主系列自主开展评价招聘,逐步将“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价权力下放到省属高校,加快省属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
4.开辟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人员职称“双线晋升”通道。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改革要求,在高校试行党员和思想政治人员职称“双线晋升”机制,开展专业职称“评聘并举”改革试点职称,切实提升两类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在综合职称分类的基础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仍按照学校职称改革“评聘结合”办法,对应现职岗位和专业,对应系列、级别进行考核聘用。将对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价。 各高校可根据年度申报评价,对思想政治教研人员“单独制定标准、单独指标、单独评价”; 对管理岗位人员,采取职称“分开评聘”的办法,由学校参照考评和聘任的情况,根据课题系列考评条件和思想道德情况,自主制定考评条件。和政治系列职称,其中最优秀的人选将推荐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专门评估委员会。 此类人员申请的职称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限的限制。 终审合格后,将获得《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取得资格后申请转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应职称系列和级别的有关规定申请考核。 #
(二)推动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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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在初步3%-5%的标准基础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完成本级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结构。 岗位结构比例确定后,我省前六批正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特岗人员仍按特岗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占核定岗位数,会被自然消化、减去。 自2023年起,各地区、各学校要在核定的空缺名额范围内开展高级教师的评审推荐。 #
2.启动中小学教师考核招聘工作。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要求,吉林省第七批中小学高级教师考核招聘工作已启动。 继续实行中、省、市、县四级直报方式。 计划对全省150名左右中小学高级教师进行考核。 老师。 同时,重点关注优秀教师和乡镇以下教师。 对连续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30年以上、担任高级教师10年以上的教师,实行单独推荐比例、单独推荐、单独评审、择优考核。 。 2023年全省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考核招聘工作已正常启动。
3、探索实施特岗教师“十百千”工程。 深入落实国家对基层帮扶“组团化”工作要求,结合全省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革和教师交流工作,会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百人帮”千名“特岗教师服务基层工程”,按照“职称优先评审、岗位专项设计、福利优先兑现、关系固定”的思路,采取采取“按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评价、分组帮扶”的方式,计划实施五批,每批公开高级教师20人左右、高级教师100人左右、一级教师200人左右招收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任职,期限二年。 #
4.进一步探索下放职称独立评审权。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省中小学职称“评聘并举”改革需要,适时选择一批中小学试点学校进行探索独立评价和聘任职称,逐步向基础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雄厚的人员下放职称评价和聘任权。 建设规模宏大、建设精良、教育水平高、人事工作相对规范的学校,赋予学校更好更大的选人用人自主权。 #
(三)推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职称制度改革 #
1.继续扩大考核与用人相结合的改革范围。 新增3家省级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第一临床附属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妇产科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吉林省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敦化市中心医院。 医院、敦化市医院、四平市传染病医院、辽源市中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中医院、白山市中心医院、白城市市中心医院11家市县医院、公主岭中医医院、吉华医院集团总医院和吉林油田总医院是全省医疗机构全面推进职称“考评上岗”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3家民营医院。
2.探索建立职称评审联盟机制。 充分发挥职称的规范和牵引作用,探索建立“评聘结合”医院年度职称评审联盟机制,将“评聘结合”医院辅助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医院评估联盟,通过评估联盟成员单位轮流承办,通过评审、分类评估、横向比较,共同促进全省医疗机构人才交流和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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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建立基层医疗系列“精准评价、精准使用”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吉政办发(2023)57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吉林省初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规则(试行)》,在卫生医疗机构增设初级卫生评价系列县(市、区)及以下授权成立初级卫生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分项申报、分项指标、分项评审的方式,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准评价、精准使用。县。 #
(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深化改革 #
1.加快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设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与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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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高级讲师评审试点。 适应改革需要,我省开展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评价试点,采取省、市、县三级直报方式,根据评价推荐指标附属学校总数。 一般情况下,有关地区和省级单位推荐的数量不得超过所属学校的总数,每所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一名。 第一批评审工作拟择优选拔100名左右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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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全省科研院所中,省冰上运动管理中心、省重大竞技运动管理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研究院、省建筑研究设计院、新增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所、省蚕业科学研究所、省水产科学院、白城农科院等11家试点单位实施了改革职称“评聘并举”制度。 民营企业中,授权吉林演艺集团、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华为电子有限公司、吉林敖东集团有限公司4家单位开展“独立评估、自主评估”。私营企业职称招聘”。 #
(六)探索落实“三化”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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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科学引导、规范程序、准确评价、强化监督、有序放管、权责明确”的思路,建立科学、规范、精准的全省职称“评价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成立并实施“就业”改革单位,重点抓好职称评审。 对招聘工作不规范、组织程序松散、社会群众不满、信访举报投诉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从制定评价方案和标准、申请审核、定期申请会议、专家评选、组织评审、现场督导,将从满意度评价、备案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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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会计职称统一管理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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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从今年起,会计系列职称将纳入省级职称制度改革,并进行规划、指导、授权和监督。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 #
(八)深化高层次、特殊人才职称认定 #
探索实施“随时申请、随时受理、不定期考核、考核立即上岗、特殊岗位聘用管理”机制,持续引进海外“高精尖急需”人才、人才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博士后人才、省级人才 对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人才、脱岗创业人才、激励政策支持人才、援外人才等开展职称认定工作机关分流、军队转业人才、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城镇化特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 #
(九)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职称激励支持政策 #
一、加快落实我省18项人才政策和待遇。 组织开展2023年、2023年享受我省人才18项政策的人才类别认定,对驻省直属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落实职称认定等相关政策和待遇,以及对本土高层次人才的认可。
2.进一步完善机关转出人员职称认定规范条件。 放宽取得职称资格的机关调出人员认定条件限制,重新修改机关调出人员职称认定条件,确保因材施教、因材施教。人适合该职位。 #
3.进一步完善博士和博士后职称认定激励政策。 在我省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及业绩贡献突出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 业绩特别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跨级别直接申报相应系列高级职称。
4.进一步完善稳定基层职称的支持政策。 探索试行县(市、区)及以下省份系列考试减分制度,在稳定一线人才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基层一线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基层一线人才。 在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工作服务合同的博士、硕士,可以在认可考试系列外分别申请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县(市、区)及以下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没有论文、项目、奖项、职称等硬性要求。 可以用教案、课件、工作总结、项目报告、参编教材、教改方案等成果代替,改进实际情况。 服务年限的考核权重侧重于教书育人的表现。 加大对乡村教师的优惠支持力度。 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并受聘为一级教师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教师,不计入核定岗位数在单位。 实行特殊岗位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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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逐步将继续教育经历、基层服务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改革要求,从今年起,我省将在修订后的各类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逐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的具体要求。 到今年,我省在年度职称评审和招聘工作中,对符合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要求的职称申报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02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将成为我省职称评审和录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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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和完善七点工作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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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评审团年度评审授权制度。 采取年度考核授权的方式,强化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备案和考核。 对于年度评审工作严格规范、评审结果客观公正、评审评价良好、社会公众评价较高的评审团,我们将采取长期授权、扩大评审权限、定向免检等方式给予支持; 年度评价工作程序对存在不规范、政策执行偏差、拖延工作期限、审核结果问题严重、评价评价不力、社会公众不满意等问题的,限期整改,视情况推迟授权,或直接取消授权。 上一年度获授权组建评审委员会的地区、单位和今年新增改革试点单位,须于12月底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授权申请。 其他没有评审团的省级部门也可以根据行业人才申请授权。 因管理需要,请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
(二)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体系。 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的服务原则,今年12月至2023年4月底,省职称评审办公室将在省职称评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职称评审业务。留学归国人员和专家。 #
(三)进一步完善职称管理“信息化”体系。 继续优化试点“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加快信息化盲评系统、在线评价系统、在线电子证书查询打印系统等新模块开发,加快与国家职称管理体系有效对接。 “智慧人与社会”系统,尽快实现与公共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持续打造“互联网+职称”吉林模式。 #
(四)严格执行“AB角”互评和随机抽查制度。 采取把关前移、先审查后审查、交叉督导的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评委办公室审查材料进行交叉抽样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职称申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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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执行“四位一体”评价体系。 全省全面推行“盲审、答辩、专家讨论、现场公布结果”的评审制度,确保评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
(六)严格执行专家评委遴选制度。 完善各级职称评审专家库,采取特选专家评委、内外部专家相结合等方式,保证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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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格执行职称诚信和监督制度。 深入贯彻《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修订《吉林省职称评审和招聘工作标准(试行)》,树立诚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制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个人和单位双承诺”诚信制度、四级联合审查公示制度、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对弄虚作假、幕后操纵、违法审查、诬告查访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立案备案,严肃问责。 #
四、工作要求 #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把职称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在党委员会和政府的领导下,应将专业所有权制度的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整体计划,协调和实施,商业指导,监督和检查等中发挥出色的作用。 ; 我们必须遵守机密晋升,试点首先和稳定执行的原则,并迅速制定支持措施的政策,以促进类别中的专业所有权制度的改革; 有必要加强公众舆论指导,在政策解释方面做得很好,适当处理专业标题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确保改革的平稳进步和平稳的实施。 在加深专业标题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向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和签发相关的专业所有权评估和就业政策,以进行审查和申请。 #
5.相关说明 #
1.省级专业的职权评估和招聘过程将于11月开始并在2023年3月底之前结束。计划在2023年1月17日之前结束大学和大学的“综合评估和招聘”改革; 计划在2023年2月底之前结束“综合评估和招聘”改革部门,区域和省级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计划在2023年3月底之前完成新的改革飞行员单位和各个中学和中学评审委员会的办公室。 #
2.该省的年度专业标题审查工作部署材料可以从“专业和技术人才”列和“省级专业标题管理系统”的“专业和技术人才”专栏中下载,该省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专业专业标题管理系统”。 您可以将“ 12333”信息披露热线调查以查询该政策。 有关相关事项,请遵循“ Jilin专业标题服务”的微信官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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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观点中未重复或调整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应按照先前的法规实施。 如果以前的法规与此意见不一致,则该意见将占上风。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涵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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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1.在工程,经济学,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一系列专业头衔的评估标准条件。 #
2. 2023年在吉琳省结合评估和招聘的新试点单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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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双重一流”和“双重特征”大学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吉林省纪律标题的“四个自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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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ilin 初级健康系列高级专业和技术资格审查规则(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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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动一项试点项目,以评估全省二级职业学校的高级讲师 #
6.为那些享受吉林省“ 18”人才政策福利的人进行申请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7. Jilin省专业标题评论工作标准(审判) #
在理解“专业标题评估和招聘意见”之后 #
编辑希望向全省政府机构的工人发出信息
发送温暖的提醒 #
您的专业标题评估工作已经开始! #
1.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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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的工人,他们正在工作并从事技术工作类型的技术类型中的“ 2023年工作类型目录,以评估该省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在该省的工人的技术水平职位”(附件1),(附件1),,如果国家还有其他规定,则应适用相关法规。
2.评估应用
(一)申请条件 #
1.入门级工人:目前已在技术职位上工作并已经工作。 #
2.中级工人:那些工作了10年或更长时间并通过政府机构和机构的初级工人的技术水平评估的人。
3.高级工人:那些工作了20年或更长时间并通过政府机构和机构中级工人的技术水平评估的人。
4.技术人员:参加了政府机构和机构的高级工人技术水平评估,并通过了3年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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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级技术人员:通过政府机构和机构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评估3年。 #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以申请超出工作年度和评估资格要求的评估,但不能超出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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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级或部长级级别的职业技能比赛中赢得了三名或荣誉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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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技术创新和发明方面取得成果,并在省级或部长级的一级获得成就证书。 #
3.赢得了人民政府在县级或高于县级授予的模特工人的头衔。
4.连续三年赢得优异或以上的奖励,或在年度评估中被评为出色的成绩(这种例外情况只能使用一次)。 #
(3)将在2023年底之前计算服务年数和通过技术水平评估的年数。 #
(4)如果由于工作调整或实际工作需求并满足晋升条件,您可以在单位同意下直接向其他职业申请。
(5)在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2023年申请条件的人可以提前申请评估。
(6)注册材料 #
1. 2“吉林省政府机构工人技术等级评估表”的副本(附件2);
2.候选人先前的级别证书或存档表格的原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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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始文件证明了候选人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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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职业技能评估检查管理系统生成的注册数据。 #
申请例外评估的人还必须提交异常材料和原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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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级(认证)评估应根据原始标准进行。 #
3.评估管理
(1)责任部门
根据“关于分散权力的通知,要评估全省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人的技术等级职位,并通过分类来促进人才评估机制的改革”( [2023] [2023]第34号),每个地方都负责该地区的所有等级进行评估,中央和省级单位(部门)对其工人进行技术和专业水平评估。
(2)评估方法 #
1.每个区域的评估方法 #
(1)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评估采用了封闭式书面考试方法,对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全面评估采用了工作绩效和绩效结果评估的方法。 #
(2)采用标准参考的考试模型,并为每个主题实施一百点系统。 在每个受试者中获得60分或以上的分数的人将被视为合格。 #
2.中央和省级(部门)的评估方法 #
(1)请参阅中央州机构对职业技能评估的社会化改革实践,并根据需要进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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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执行了职业技能水平第三方认证的试点工作之后,参加了职业技能水平的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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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于已发表的教材目录,做出自己的主张,组织评估和审查测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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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一个专业机构并采用评估方法,例如基于过程的工作职位评估以及对技术水平的全面审查。 #
(3)评估内容 #
1.理论知识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和经济知识,安全运营知识,科学和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等。 #
2.专业能力评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的知识吉林省职称考试,技能和技术技能。 #
3.对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全面评估主要包括其工作绩效和绩效结果,评估是由候选人工作的部门组织和组织的。 #
4.时间安排
(1)每个区域的评估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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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和考试安排。 注册将从现在开始。 注册和审查安排将在12月16日之前完成。注册数据和检查安排将在12月19日之前向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
2.命题。 原则上,必须集中精力在考试前关闭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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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 该省的统一时间是12月21日,8:30-10:00(理论知识测试),10:30-11:30(专业能力评估)。 #
4.标记和释放结果。 所有地区都应采用集中式和封闭的方法来进行评分,并在12333年12月30日之前发布结果。将绩效数据提交到12月31日之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 #
(2)中央和省级(部门)的时间表 #
在完成注册,评估,结果公告和其他工作程序后,每个雇主(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12月31日之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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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申请人和合格人员的名册(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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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表格在政府机构和吉琳省的工人中的技术水平立场”(重复); #
3.宣布结果;
4.专业技能评估注册输入设备生成的注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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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1.每个地区的评估费用应按照“调整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估费用标准的通知标准(评估)的规定”(JI No.﹝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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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每个地区的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卡将发放给候选部门(或候选单位)的主管部门,并由人事管理部门保留; “吉林省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人的技术技能”将通过候选人单位(或候选人部门)的合格部门向合格的候选人发行。 等级职位评估表“(重复),一份副本将存储在候选人的人事文件中,一份副本将由候选人亲自保留。 #
3.通过评估的日期是2023年12月31日。
评估政府机构和机构中工人的技术等级职位与政府机构和机构中工人的重要利益有关。 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有效提高认识,加强评估工作的领导吉林省职称考试,执行工作责任,严格进行考试和学科,并确保该省的机构和机构对单位工人的技术成绩职位的评估成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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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元:省级职业技能评估中心(省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人技术等级评估办公室) #
支持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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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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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了2023年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人在政府机构和机构中的技术等级职位评估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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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吉林省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人的技术水平职位的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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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