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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司法考试放宽地区放宽政策

2010-11-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国家司法考试放宽地区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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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司法考试放宽地区而实施的政策为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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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B类证书;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可以授予C类证书;B类、C类证书只适用于放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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