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江苏财会信息采集入口:
为适应财会人员管理工作变革升级的新情势、新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县级财会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建和财会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告》(财办会〔2022〕28号),我省升级改建后新的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于今年3月1日即将上线启用,并举行财会人员信息采集。3月1日起,全国(不含苏州、下同)财会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网,在财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上补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递交。现就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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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全国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联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施行属地化原则 #
在岗在职财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别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或则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
三、信息采集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
1.今年3月1日起还要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网,在财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上补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递交;在原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有档案的人员,在登陆新系统后,系统将默认原有的信息2023福建会计信息网,并可直接在原有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更改并补充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后递交。 #
2.为方便财会人员信息汇总和调转,同时为今后财会人员管理系统与其他政府部委或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预留空间,新系统信息采集选用身分证号作为财会人员惟一档案号。持有港澳台村民居住证的财会人员,以其公民身分号码作为财会人员档案号;持有签证的外国财会人员,以其签证号作为财会人员档案号。 #
3.信息采集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时,应当填写关于本人信息真实确切的承诺函2023福建会计信息网,同时上传身分证明、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需上传)或师生证明等相关附件后递交,并经所属地财政部委在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 #
4.为保障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举行,属本次信息采集对象的人员应于今年4月30近日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将难以记录其继续教育学分。 #
5.信息采集人员工作所在单位可登入湖南省会计信息网,按照单位全省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踏入财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对本单位信息采集对象所补报的信息进行确认。 #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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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补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各级财政部委将对其递交的信息采集资料进行抽验,对补报信息有问题的个人将责成其更改,对虚假信息补报的个人将计入个人诚信记录。 #
信息采集对象及有关单位应关注其所属地财政部委公布的信息采集工作相关公告。 #
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疑惑或建议,可拨通所属地财政部委相关公告发布的咨询电话或拨通0591-、0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