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研究生档案
拟投档脱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须依照各培养单位《调人事档案通告书》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档的考生视为自愿舍弃拟投档资格。档案机要寄送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清溪高教新区南京医科学院研招办转(+大学/培养单位名称),并注明档案所属人姓名。普通邮递地址和联系人参看【附件1:广州医科学院2023年各培养单位档案接收信息.pdf】,博士阶段非定向的硕博连读和本校应届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档案抵达状况请咨询各培养单位。
二、录取通告书
拟投档考生通过教育部初审过后2023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预计于7月通过邮局EMS模式或考生自取形式领取《录取通告书》,详细寄发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告。《录取通告书》寄发信息默认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法。通信地址为“温州医科学院清溪学院”的拟投档考生默认为自取形式。 #
考生如需更改《录取通告书》收取信息,请于7月10日23:00前通过钉钉扫描下方条形码进行更改(逾期将难以更改)2023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每个拟投档考生可重复填写,以最末次填写的信息为准。非拟投档考生本人实名认证的钉钉帐户填写无效。
三、户口迁移(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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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建议不迁),但户籍迁移应当在入学时代办,其他时间一律不再申领,请谨慎考虑。要求申领户籍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告书》到户口所在地警署申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
(一)户籍迁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温州区清溪街道海宁医科学院。 #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应当与《录取通告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
(三)《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入地警署填写各项内容,笔迹清楚,无身分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往,《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应当加盖迁入地警署的图章。 #
(四)户籍迁到学院的新生,进驻时本人必须到指定看守所(详细地址另行通告)采集指纹和照相,否则不予代办进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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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惑,请咨询培养单位接收档案的同学) #
干部应当转移地委织关系。干部档案随人事档案根据调档地址寄送。 #
(一)已开通全省干部信息系统省市的考生,地委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全省干部信息系 #
统发起,转至“温州医科学院XX学校党委”,不须要纸质介绍信。创新创业教育大学和卓越中心转至“温州医科学院机关党委”,杭州诊所、研究生培养基地和上海院区转至“中共上海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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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开通全省干部信息系统省市的考生,介绍信由团员本人携带,代办入学手续时现场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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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信填写模式:仰头填写“中共上海医科学院执委会组织部”。去向填写拟投档大学名称,创新创业教育大学和卓越中心填写“温州医科学院机关党委”,杭州诊所、研究生培养基地和上海院区填写“中共上海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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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意事项 #
本校应届结业生,地委织关系转接方式同已开通全省干部信息系统省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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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团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惑,请咨询培养单位接收档案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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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在原结业高校代办党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补办关系转到手续,参看【附件2:上海医科学院2023年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到手册.pdf】。 #
六、其他说明 #
(一)拟投档的考生需将完整、准确的纸质报考材料、拟投档材料和复查报告提交(邮递)至复试组织单位。 #
(二)入学报到留意事项以《新生入学必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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