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补修规定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关于印发《三亚市中高中班主任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补修规定》的通知 #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中高中班主任培训学分管理施行办法》(琼班主任〔2023〕13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院制订了《三亚市中高中班主任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补修规定》,现印发给大家,请给以依照执行。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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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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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
海口市中高中班主任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补修规定 #
依据《海南省中中学班主任培训学分管理施行办法》(琼班主任〔2023〕134号)的要求,为了做好海南市中中学班主任(含幼儿园及培训、教研及电教机构等班主任,下同)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补修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分补修对象
学分补修对象为中中学班主任继续教育培训年度学分考评或5年一轮的周期考评未合格的班主任。 #
本规定中的补修是指对班主任的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或进修的一系列活动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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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中学班主任年度考评合格的条件为:班主任个人每年要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多于10学分(其上校级研训每年登记的学分最高不超过6学分)、学时不多于72学时。中中学班主任周期考评合格的条件为:班主任个人在三年一轮的培训周期内共取得的培训总学分不多于50学分、总学时不多于360学时。
第二条学分补修流程 #
因年度或5年一轮的周期学分考评不达标的班主任必须于次年2月份向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出席补修,最终确认学分。其流程为:个人申请(填写附件:《三亚市班主任继续教育学分补修申请审批表》)——所在单位领导意见——所在单位学分管理员意见——所在区学分管理员意见——市学分管理机构意见——市学分管理机构公布补修名单及安排——参加补修——登记补修学分。 #
第三条学分补修优先原则
因个人无故不出席相应学习而引起学分不合格的班主任提出补修申请时,其不能享有各部门安排补修学分的优先权。 #
因公而引起学分不合格的班主任提出补修申请时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其出席学分补修。 #
第四条学分补修方法
通常情况下,补修方法以县级集中培训学习为主,并适当配以相关作业;如上级有非常规定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
第五条补修的学分折算 #
按照《海南省中中学班主任培训学分折算表》,学分补修按省级集中培训标准计分,即1分/天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8学时/天。其中半天以上才计学分与学时,半天记0.5分、4学时。 #
第六条补修登分与核准 #
补修学习完成后,由市学分管理机构负责补修项目的学分登记,从该项目的网路登记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出席补修的人员自行上网查证,如有异议,在该时间段向市学分管理机构(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信息中心)提出修正,以确保学分登记确切。
第七条本规定由海南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从施行之日起执行。
附件:海南市中中学班主任继续教育学分补修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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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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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海南市中中学班主任继续教育学分补修申请审批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