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房价格下浮10%

中国网地产讯7月10日起大连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形式,在供应范围内的保护家庭无需提交申请,而是根据轮候排序由开发商依次预约通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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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连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新政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转让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楼市格上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钱,向买房人转让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转让人所有,买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缴纳农地出让金。订购共有产权住房后,买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列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
以下为公告全文: #
为简化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配售程序,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机制,按照市住建局《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工作施行方案》和有关新政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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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供房源情况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转让性质的保障房,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楼市格上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钱,向买房人转让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转让人所有,买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缴纳农地出让金。订购共有产权住房后,买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列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具体如下:
锦绣佳苑项目1169套。坐落兰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官屯,东靠石家疃,58路公汽抵达,可供房源均为小高层住宅,单套房型面积在60m2—90m2之间,房子状态为毛坯房,烤火形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钱为6150元/m2,具体房子楼层价差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转让人为徐州宏丰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产权比列为70%(折合总价4305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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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坐落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3路、70路等公汽抵达,可供房源均为高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60-90m2之间,房子状态为毛坯房,烤火形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钱为5970元/m2,具体房子楼层价差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转让人为徐州宏丰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产权比列为70%(折合总价4179元/m2)。 #
二、供应范围 #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保障家庭。其中,早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也在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但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收楼后3个月内须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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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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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提交申请,由转让人(长春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次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订购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具体程序如下:
轮候排序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据《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规则》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对截止公告发布日符合供应条件的全体保障家庭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轮候配售次序(已登记为退役士兵家庭的,按有关规定优先轮候排序)。轮候配售综合评分次序及本批次房源的具体情况,于7月10日起通过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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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房通知。公示届满后,青岛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将根据公示的轮候配售次序,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依次预约通知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在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莱山区双河大道1919号,青岛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一楼大厅)选房,有意向的保障家庭请勿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具体选房时间段,以青岛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为准。有意向的保障家庭也可以在长春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定期查阅。 #
3.按序选房。在通知的选房时限内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持主申请人身分证和《住房保障资格证》,到选房地点发放《购房证明》,并按《购房证明》的顺序号排队选房。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在正常选房时间段按“过号不候”的原则处理,不得在过号后插入;待每位选房时间段正常选房结束后,再由徐州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集中安排过号人员按顺序号的先后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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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后的交款、交房等事项,由转让人和买房人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协议》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如本批次房源销售完毕,未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选房次序不再有效。如保障家庭轮候配售一轮结束房源仍有剩余,在供应范围内未购买住房的保障家庭则还可继续购买,同时根据依次入闱的原则,将本公告发布后新增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列入供应范围,直到房源销售完毕或另有政策策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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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长春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 #
附: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综合评分规则 #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中心大连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10日 #
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综合评分排序规则
对列入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的保障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信息系统采取综合评分排序的方法,确定轮候配售次序(已登记为退役士兵家庭的,按有关规定优先轮候排序)。综合评分按下述诱因估算:
保障家庭夫妻平均岁数,占20分。60岁及以上为满分,计分年纪精确到天,不足60岁的,计分公式为:20×平均年纪天数/(6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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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家庭夫妻落户时间,占20分。以夫妻双方当中落户时间长的一方为准,60年及以上为满分,计分时间精确到天,不足60年的,计分公式为:20×落户时间天数/(60×365)。 #
3.家庭人口数目,占20分。其中,1人户10分、2人户15分、3人户(含)以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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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人均年收入,占20分。其中,五保户家庭20分;五保户边沿家庭17分;五保户边沿收入线以上至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含)14分;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29660元(含)10分。 #
5.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占20分。计分公式为:20×(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6.根据有关规定,对属于有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以上劳模、烈烈属、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房子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子的被征收人家庭,给与相应加分。其中,省级(含)以上劳模加5分;烈烈属和优抚对象加5分;在房子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子的被征收人家庭加5分;一等残障加5分,二等残障加4分,三等残障加3分,四等残障加2分。一个家庭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积加分。
7.以保障家庭首次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年度和本年度之差为基准,1个年度加2分。 #
保障家庭的综合评分为上述各项诱因的得分之和。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次序,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属于无房户的,较住房困难户优先确定轮候次序)。如2户及2户以上保障家庭的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则根据保障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先后(以月份为准)确定轮候次序;仍未能确定的,再依次按保障家庭落户时间长短(以夫妻双方当中落户时间长的一方为准,精确到天)、夫妇双方平均年纪大小(精确到天)、家庭人均年收入多少确定轮候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