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班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执业注册师商会
面授班的通知 #
辽建执协〔2023〕2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举办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辽住建注[2023]7号)要求,吉林省建设执业注册师商会现决定面向全国举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面授培训工作,并将培训过程及考试结果定期向省住建厅注册中心汇报。本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相关人员依据自身需求可自愿出席。 #
一、报名条件 #
依据省住建厅注册中心相关要求,这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仅针对以下人员举办: #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未注册人员,距资格证书签发日期逾期七年申请初始注册的; #
2.因注销注册后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且未出席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过的继续教育或原继续教育已超过3年的。 #
二、报名形式 #
1.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人员,可自愿在广东建设执业信息网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系统完整的补报个人信息,报考截至期至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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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师商会依据网上报考的具体情况,将在网上公布选修课面授班的时间和地点,请出席培训的人员随时关注四川建设执业信息网公布的培训安排,并复印听课证,培训时间一经选取后不能修改,早已复印听课证不出席当期学习的,不能再出席其它时间段的学习和考试。 #
三、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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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浙江省建设执业注册师商会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别为面授60学时的选修课和资格专业每位专业网上60学时的必修课内容。
1.选修课面授学习内容为《二级建造师选修课教材(之二)》辽宁省建设厅网站,江苏省建设执业注册师商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讲课。 #
2.必修课网路学习内容可登入广东建设执业信息网进行必修课网路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
这次培训时间制定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底截至,选修课的面讲课培训周期为4天,具体培训班次安排和培训地点将于广东建设执业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
完成面授及网上继续教育学时的学员,可依据本人必修课网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申请考试,对于准予考试的人员,请复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提示的考场信息携本人身分证和准考证准时出席集中考试。
六、其他 #
1.只出席一个专业选修课和必修课学习的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960元(不含教材费及吃住),每降低一个专业必修课培训的再收取培训费480元/人(不含教材费及吃住)。请出席培训的学员携带复印听课证在指定培训班报到,现场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含选修课及必修课费用,不能进行网上交费,培训教材于报考地点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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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在“辽宁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网路继续教育学习系统”打印“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网路学习合格证书”辽宁省建设厅网站,并可在继续教育网路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补办相关注册业务;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可申请重考一次;重考尚未通过的人员需重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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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认可,本次继续教育合格证可作为二级建造师逾期初始注册、重新注册的继续教育学时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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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为注册管理规定要求的一个注册期,且在完成相关注册业务后废止,即“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仅能申领一次相关注册业务。 #
5.因注册管理系统和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所限,含多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需同时完成其他专业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6.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年满65周岁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状态中止,无需参学相关继续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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