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及时间

青海的诸位考生:
依据《黑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时间安排如下: #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
2023年7月12日-7月21日 #
网上报考 #
2023年7月12日-7月22日
在线核查 #
2023年7月19日-7月23日
现场核查(节假日休息) #
2023年7月12日-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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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
2023年9月6日-9月9日 #
网上复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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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试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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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2023年9月11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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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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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2023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发放电子版交费票据
2023年12月末 #
通过网站(或)查询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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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
报名人员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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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上传相片 #
首次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用户注册。报考服务平台将对报名人员递交的身分信息、学历学位信息等进行在线核查,考取人员可在递交信息24小时后登陆报考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方可报考。已注册的报名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建立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上传近日1寸免冠护照相片,相片须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初审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二)填写报名信息 #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太原市人事考试网,知晓各项具体内容,遵循相关规定。 #
报名人员应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报考市(地),其中驻西安的中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名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
报名人员按照工作须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名课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课目由系统手动选择)。 #
补报信息时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查”或“核查未通过”标识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三)选择报考代办形式、信息确认 #
报名人员自主选择报考代办形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的,报考信息确认后须签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名事项、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须按报考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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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测、核对补报信息。因为个人缘由报错课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当相应责任。 #
(四)资格核查 #
1.在线核查。报考服务平台对报名人员补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交费。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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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核查。在线核查未通过、申请免试课目(含老考生)的报名人员,请在“现场核查”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考表(加盖单位私章)和身分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考表上“核查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核查。各省(地)“核查点”地址和咨询电话也可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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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容许更改报名信息。 #
(五)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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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考;逾期不交费,视为舍弃报考。网上交费后概不退钱。 #
报名人员如需交费票据,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牡丹江省人事考试网“中心公告”栏目通知)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发放电子版交费票据。 #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变革委财政部关于变革全省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法的通知》(发改价钱〔2023〕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变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23〕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23〕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变革全国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法的通知》(黑发改价钱函〔2023〕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当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白人社函〔2023〕126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目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