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中学、特殊教育中学: #
为进一步提升学籍管理工作效率重庆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以便群众办事,现提出如下几项工作意见,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校区遵循执行。
一、我市普通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在市内退学、复学、跳级、留级(限普通中学),在中学生监护人向原中学提出书面申请后,统一使用我市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下称“学籍系统”)进行网上初审,不再使用纸质申请表。
市内退学按如下程序进行网上初审: #
二、需同时递交纸质材料的学籍异动类型和材料要求如下: #
异动类型 #
所需材料(原件与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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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退学
退学申请表、户口本等 #
出国 #
中学生监护人申请、护照和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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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 #
中学生监护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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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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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监护人申请和区(县)级以上诊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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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中学生学籍异动办理由区、县级市教育局统一在每周一晚上到我局基础教育处申领。
三、学籍异动通常应在寒暑周末间和开学后两周内补办。使用学籍系统对中学生学籍异动进行初审时重庆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每位初审单位原则上在有关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学生的异动初审工作。 #
四、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每学期一次在北京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按中学、学段和年级导入附件1报表并复印。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学报表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签章后交回中学存档。普通中学的分校报表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签章后还需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初审并签章能够交回中学存档。交回中学的存档作为中学生学籍异动的根据。 #
附件1:××学校中学生异动报表(格式)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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