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1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变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23〕207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迸发市场活力,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10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3〕439号,以下简称《完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施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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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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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我市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细则》第三十九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调整为“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变革的基础上,探求向其他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拓展。根据全流程、全覆盖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代办流程,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全面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变革要求,分类简化流程,合并审批阶段,对于社会投资类部份库房和厂房的部份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代办,全流程(含检测)最多包括“一表式”办理、施工中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竣工联合初验和不动产登记4个环节,申领期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
以出让形式供地的社会投资房建类工程建设项目、自有用地的市政交通场(厂)站设施和社会投资类地下管道工程,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可合并补办。 #
社会投资类部份库房和厂房建设项目探求先行先试推行告知承诺,对于符合条件的事项审批服务部门进行方式审查后,对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当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二、改革举措 #
(一)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适用范围为符合低风险等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小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迁建及内部家装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具体清单同《完善意见》附件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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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制 #
根据“应减尽减、能并则并”的原则,严格限定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最多6项,即: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移伐行道树许可、竣工联合初验和不动产登记,相应制订每位事项的材料清单、审查标准和代办期限,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不得要求建设单位代办清单之外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均列入全市统一的社会投资低风险一站通服务系统代办,并接受系统监督措施项目清单,系统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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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变施工图审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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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内部家装项目以及独立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地下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新建改建楼房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设计质量安全责任由设计人员承当,政府部门进行事后监督检测。(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3.工程勘测实行政府订购服务
工程勘测工作通过政府订购服务的形式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勘查单位完成,其中对于新建项目措施项目清单,工程勘测工作应在农地出让前完成。
对于自有用地(含未上市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改建低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所在用地的地质情况咨询报告;在确定建筑设计方案后,向原提供咨询报告单位获取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勘测报告。 #
对于农地出让(含上市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新建项目,低风险项目带方案入市,工程勘测工作应在农地出让前完成;低风险项目不带方案入市的,地质情况咨询报告应在农地出让前完成。待确定建设主体完成设计方案后,向原提供咨询报告单位获取工程勘测报告。(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4.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合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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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新建、改迁建项目,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合并申领。对于集体农地上的项目,暂依照《完善意见》中的程序申领。 #
申请人通过一表申请,在“一站通”服务系统中实现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和施工许可一次受理、并联代办、一次开具许可文件,并可同时进行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报装申请。
“一表式”受理后,“一站通”系统将相关信息同步推献给规划自然资源、发展变革或经济信息化、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各部门根据职责代办相关业务。规划许可代办结果通过系统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一表式”受理后,该阶段总代办期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并联代办,总代办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备案代办期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系统推送的规划许可代办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
“一表式”办理阶段开具的结果文书包括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附送项目代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如涉及移伐行道树的,还应附送园林绿化部门的移伐行道树许可证。各部门通过“一站通”系统将各自许可文件交由政务服务机构综合窗口统一提供给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企业可自行下载复印)。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
5.分类优化代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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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额在100亿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申领施工许可,工程监督机构不举办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不对工程完工初验进行监督,仅需申领工程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建设单位代办工程规划许可后,即可举办施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同步举办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监督和服务,待项目完工后,迳行完成规划核验工作,并将规划核验成果推送至系统。对于通过规划初验的,建设单位可据此申请代办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内部家装项目无需申领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可持相关材料在“一站通”系统直接申请补办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完工联合初验 #
对于列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低风险建设项目,简化初验程序,整合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初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核验、住建部门的消防初验以及对工程完工初验的质量监督,施行联合初验。
建设单位在低风险“一站通”系统递交资料申请联合初验,初验部门在平台中开具初验意见,当涉及的各初验事项全部合格或则通过的,应该当场复印工程完工联合初验意见通知书并交付建设单位。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在实体初验时同步完成供热、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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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水务局、市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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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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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没有我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社会投资房子建筑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1.分类代办,简化流程 #
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以出让形式供地的房建类工程建设项目、自有用地的市政交通场(厂)站设施工程,以及地下管道工程,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可合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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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投资房子建筑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仍依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变革试点施行方案》(京政办发〔2023〕36号)流程代办,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分为两个阶段申领。 #
(责任单位: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系统推送,并联审批 #
项目立项和规划许可合并代办为立项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备案、核准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该阶段制订“一张表单”及办事手册并给以公布,推行“一口受理、一张表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项目审批系统将相关信息同步推献给规划自然资源、发展变革或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各部门根据职责代办相关业务。 #
项目立项和规划许可合并后该阶段总代办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项目立项与规划许可并联代办,其中项目备案不超过0.5个工作日,项目核准不超过7个工作日。规划许可不超过7个工作日。 #
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开具的结果文书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附送发展变革或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代码或发展变革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 #
(责任单位: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 #
3.合理界定审批权限,强化部门协同 #
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权限按如下原则确定:审批权限根据工程规划许可权限进行界定,项目立项权限界定如与工程规划许可权限不一致的,先由工程规划许可权限范围内一级部门接件,权限界定不一致的事项,通过系统内部推送的形式,推送至有权限一级部门申领,代办完成后将代办结果推送回原接件部门,由原接件部门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 #
(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企划生成机制。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强化前期企划论证。储备项目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落实规划综合施行方案,提升项目研究深度,提高项目可施行性,为简化后续审批手续提供基础。
逐渐探求将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革新政向政府投资项目拓展,政府投资项目中在京中央单位、驻京军队、保密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暂不列入,具体变革举措另行通知。 #
(责任单位:市发展变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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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投资类库房、厂房试行告知承诺制 #
昌平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推动示范区及上海昌平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广州部份)内以出让形式供地的社会投资类库房和厂房(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投资等产业化内容)适用于基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告知承诺审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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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晰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
试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包括项目核准和规划许可。试行告知承诺的项目全部在区级申领。在举办审批前,需根据《关于印发〈“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规则〉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23〕89号)和《关于全面实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23〕306号),获得“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咨询服务,取得会商意见。(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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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相关要求 #
发展变革、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申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承诺其符合申领条件,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书经行政相对人盖章后生效。告知书、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办公场所、审批事项受理场所和官方网站上公示,便捷行政相对人索要或下载。(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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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服务部门进行方式审查后,对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当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原则上,审批服务部门做出决定批准后20天内举办抽验,试行期间抽检比列为100%,各审批服务部门可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抽检时间和抽检比列,并按照试行情况和抽检疗效逐渐调整抽检比列。(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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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承诺核查和监管
审批服务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抽验,重点核查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审批服务部门抽检发觉行政相对人未履行承诺的,勒令其责令整改,整改后尚未达到条件的,撤消行政审批决定;对于做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消行政审批决定。对于撤消行政审批决定的项目,根据未取得决定私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列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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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管理体系,明晰信用监管、诚信激励、信用修补等内容。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诺失信行为构建失信等级管理制度,分辨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所有失信行为均进行记录,并按照失信情节采取差别化惩戒举措: #
(1)对于轻微失信行为,不对外公示;
(2)对于通常失信行为,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至6个月; #
(3)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对外公示,公示期为6至12个月,并依法依规将申请人列入个人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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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6.异议处理和失信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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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告知承诺的异议处理、失信修补等根据本市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申领。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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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变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变革工作,将试点情况作为每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变革进展情况的专项内容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一是明晰责任落实。上海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变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严格依照责任分工认真完成落实工作。 #
二是做好新政衔接。做好与《若干规定》和《完善意见》的新政衔接,对于在途项目仍按原流程代办,本方案发布以后的新项目依照本方案代办,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审批手续以及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等其他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持续举办宣传培训和新政剖析。通过全方位多渠道举办宣传,全面提升新政传导效能,营造良好舆论气氛。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主动做好新政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 #
附件:1.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
2.社会投资房子建筑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一张表单” #
3.社会投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一张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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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告知承诺书(款式)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书(款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