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薪: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若干问题 #
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鲁人薪〔1994〕4号
各省、地、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高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大家,请根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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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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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薪水制度变革三个施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变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政发〔1994〕8号)文件精神,对我省机关工作人员薪资制度变革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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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
纳入机关薪资制度变革范围的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外,还包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1993〕22号文件规定山东省人事厅网站,县及县以上各级团校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校务工作的人员;由原单位照发薪水的挂职锻练人员、公派出国学习人员和援外工作的人员;新录用的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和仍未转正定级的大大专结业生;学徒期、熟练期未满的工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遴选的乡镇协议制干部;经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协议制工人。不包括:在国家机关工作薪水关系在事业、企业单位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已申领离职手续或被开除的人员;私自辞职或无故超假不归的人员;受解雇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违犯刑律保留公职的人员。 #
二、职级薪资制的施行 #
(一)职务级别的确定 #
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和级别,根据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二)职务薪水的套改
1、工作人员根据历任职务,将其现行的职务薪资就近就高套入职级薪水制中的职务薪水标准。套改后符合规定的任职期限、工作期限的山东省人事厅网站,可再套入相应的职务薪资档次,执行相应的职务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