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不低于1000元/生

12月29日,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增强安徽省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明晰从今年冬季学期起,全国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不高于1000元/生·年。各地原有生均拨款标准及其他方式拨款标准低于省定拨款标准的贵州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不得减少标准。具体如下: #
青海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增强安徽省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 #
各省(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动普通中学育人形式变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9号)中“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3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某些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今年前”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中学经费保障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全国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进行调整,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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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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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冬季学期起,全国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不高于1000元/生·年。各地原有生均拨款标准及其他方式拨款标准低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减少标准。
二、实施范围 #
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施行范围为:全国民办普通中学分校、完全小学和十二年一贯制中学的初中部。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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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投入责任。根据《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财权和开支责任界定变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3号)中明晰的财政财权和开支责任界定,各省(州)、县(市、区)要着力履行民办普通中学投入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新政举措,确保依照国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禁止用缴纳的杂费等非税收入抵顶财政拨款。 #
(二)明晰部门分工。各级财政要根据经教育部门初审确定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生数,及时足额落实所属普通中学生均拨款预算资金。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经费测算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各地落实普通中学生均财政拨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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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督查考评。省人民政府将把普通中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州)级政府要加强对市级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查,要把督查检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对发觉的问题要加强问责、限期整改。 #
青海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 #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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