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9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至3月1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审核及交费报名时间:3月11日至15日。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社局3号窗口,电话:3355056。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考区选择:保定市),上传照片,保存提交,审核通过即可打印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1、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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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附件1)(每张表粘贴一张照片)、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1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点保定。考试安排如下: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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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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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
下午 # |
2: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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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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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 |
上午 #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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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 |
2:00-4:30 #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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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们,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们,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考生须知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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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违纪违规处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本专业考试。
1、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六、收费规定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七、考试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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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125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联系人:姚佳
联系电话:010-59194907
附件:
1、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见下一页】 #
保定市人社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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