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温州市鹿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2010年温州市鹿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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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事劳动局和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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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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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 #
二、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
(一)报名 #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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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纱帽河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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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鹿城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old.lcedu.net.cn),每人限报一个与所学专业和学历层次相对口的学科,专业不对口的可选择除学前教育、体育、信息学科外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学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考岗位录用指标之比不足1.5:1的,录用指标按比例减少或者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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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 #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
(二)调整报名 #
2010年7月12日在鹿城教育网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报考者可据此在7月13日进行调整报名。
(三)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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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
(四)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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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详见附件3-4。 #
(五)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 #
(六)考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核在校表现,往届毕业生除了考核在校表现外,还要考核毕业至今的表现。
(七)公示、录用 #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确定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
(八)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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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能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被确定录用的对象,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且取消今后的报考资格。 #
3.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聘用和不服从调配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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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硕士研究生和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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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鹿城区人事劳动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62806 88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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