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查通知

2010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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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根据考试录用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录用职位的要求,现将应聘人员的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资格复查时间:2010年7月19日—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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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查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具体地址:北海市和平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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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查内容: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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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考证办理。参加资格复查的应聘人员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办理《准考证》。 #
5.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与网上的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招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
6.凡资格复审期间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