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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

2011-05-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湖北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住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2011]13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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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凡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2010年报考级别3(免一科)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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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全科人员。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经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考生须办理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职改)和房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
  (二)续报全科人员。 
  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符合报考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职改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林区人社(职改)部门和房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盖章),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0日9:00-5月2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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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00-5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00-5月31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1年9月12日-9月16日。 
  (五)考试时间: 
  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1年9月18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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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于2011年7月17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管理及信息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试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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