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事考试网2013年物业管理师报名考务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9月8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7日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9月7日下午02:00~04: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9月8日下午02:00~05: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 #
(三)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其中高中(含职高)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 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1日9:00~6月14日16:00
新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1日9:00~6月14日16:00
老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5月31日9:00~6月20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
(二)网上报名流程:#p#分页标题#e#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