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事考试网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报名考务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资格审查、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 17:00 物业管理实务  #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考二科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2(免二科),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至6月20日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报名提示,如实、准确地填报报考信息。如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不符,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近期(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成功后,登陆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进行资格审查。注: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建设厅注册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5日至6月20 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 0931-4806670 
  联系人: 张 群 
  (四)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3年 6月7日至30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9 月2日至6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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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费:每科15元(交建设厅)。
考试费:基础考试每科90元,专业考试每科110元。
六、其他事项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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