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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事考试网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缴费时间7月20日-7月23日

2013-06-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小白

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于7月20日至7月23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务费)。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82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费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5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其中上缴国家考试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2)《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其中上缴国家考试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一周(9月4日至9月6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办理相关手续(可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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