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管理通知(今年版

为深入推动安装工程造价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方法》(工信部令第50号)《黄山市政府投资安装工程推行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施行方法(修订)》(黄政办〔2022〕3号)和马鞍山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今年版)》等规定,现就逐步规范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管理通告如下,请各相关企业遵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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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并按照规定列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均应申领基本信息告知性登记。早已补办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定期在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供社会各方监督、选择使用。 #
二、企业基本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等登记管理工作由马鞍山市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详细负责。代办基本信息登记应向市造价站递交以下资料: #
(一)《黄山市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款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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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营业执照(含独立法人企业和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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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价)证书; #
(四)法定代表人对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
(五)企业在黄负责人、造价专业人员身分证、注册证书及公积金、户籍等资料;
(六)在黄登记地址办公场所相关资料。 #
以上第(一)(四)为原件,其他资料可提供打印件,需加盖企业私章。上述资料宜选用A4纸装订翻印。 #
三、登记时限内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完成15欧盘向市造价站递交变更信息状况说明。 #
四、基本信息登记有效期按照企业的法人性质确定,独立法人企业为五年,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为一年2023年造价咨询师报考条件,登记类别分新登记和沿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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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对所申报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按规定计入企业社会信用档案。
六、企业递交资料符合要求的,市造价站即时受理,辅以系统核实、有关部委协助等手段抽验2023年造价咨询师报考条件,按照代办还要出示登记证明。 #
七、已经代办基本信息登记且在有效期的企业可承当本市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八、未申领基本信息登记在本市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根据差异化监管要求,降低咨询活动检测速率,并按规定给予不良行为通报,同时列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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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简化外省进黄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的通告》(黄建造〔2023〕2号)、《关于建立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的通告》(黄造价〔2023〕10号)废止。 #
市造价站基本信息登记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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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马鞍山市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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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直相关单位,省造价北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