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3年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甬人考试﹝2013﹞24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
现将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设执委〔2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现场确认时间
我市考生网络报名、单位初审后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3、14、17日3天。 #
二、现场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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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16422。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
三、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报考专业课人员)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历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四、报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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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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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的,或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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