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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通知

2026-03-1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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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人社厅发〔2024〕1号所做的安排,靠着跟本市实际情况相结合,现在把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的一些事宜通知下面这样: #

一、考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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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事项 #

时间安排 #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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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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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10:00-6月2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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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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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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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10:00-6月3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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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自动或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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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复核 #

2024年7月1日 #

-7月3日 #

将报考资格存有问题的人员,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于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在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点进行咨询,若逾期则视作报名不成功。 #

缴费确认 #

2024年7月4日10:00-7月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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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才能够被视为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而这是在完成网上缴费之后才会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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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存在补报名的情况,也没有补缴费的环节,报考人员要严格依据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去完成报名这一行为以及缴费这一操作,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那就会被视作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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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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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10:00-10月18日16:00 #

那些报名成功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去下载并且打印纸质准考证,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就会被视作放弃考试。 #

参加考试 #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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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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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带齐相关证件以及考试用品的考生,要依据准考证上所标明的考试时间,还有考试地点,准时且安全地去赴考,在考试期间必须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地参加考试。 #

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等内容详见: #

成绩查询 #

2024年11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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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能够借助报名网站去开展成绩查询。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所公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个科目的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 60%,而且是这样规定的。 #

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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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 #

三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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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

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可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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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咨询服务及监督电话: -12333转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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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系统的具体操作,以及考试资格核查的情况,要是想去进行咨询,能够与报名咨询核查点去取得联系,这个核查点简称报名点,其联系方式为。 #

(一)药学类: #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杨浦区飞虹路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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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代码: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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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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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旦大学药学院(徐汇区东安路131号) #

报名点代码: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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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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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药学类: #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零陵路530号) #

报名点代码: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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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能提供考试资格核查以及报名咨询服务的报名点,在报名期间与缴费期间,每天的9:30至11:30、13:30至16:00进行,且不包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它并非是考试地点。 #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 #

二、考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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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大纲 #

在2024年度进行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其考核所依据的大纲,是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4)》作为标准的物业经理人,具体相关内容可查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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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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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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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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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

14:30—17:0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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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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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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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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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0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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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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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划分成药学类、中药学类这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都涵盖4个考试科目,各个科目都是客观题,考试形式是电子化考试也就是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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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行的药学类考试所囊括的科目有,名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这一门,名为《药学专业知识(二)》这一门,名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这一门,名为《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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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学类的考试科目,涵盖了名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的科目,还有名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科目,再有涵盖叫《药事管理与法规》这个科目的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名为《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的科目。 #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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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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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也就是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来说,必须得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全部的应试科目;而参加2个科目考试,即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得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相应的应试科目,这样才能够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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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要求 #

(一)报考对象 #

1. 考试实施属地化管理,对于那些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者持有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又或者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达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的人员,再或者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能够在本市报名来参加考试。 #

根据国家所制定的规定,那些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能够在其内地工作的地点,或者在其居住的地方,选择距离较近的地方报名,从而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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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报考时,要依照报名条件规定,呈交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是这种情况,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或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还要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证书是这样的,假如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那么是能直接填报相关信息的,要是持香港、澳门、台岛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要提交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

(二)报名条件 #

依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的相关规定,对于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而言,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均能够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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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于药学岗位工作,历经4个整年。取得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中药学岗位工作,已满4年时间。 #

取得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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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得药学类专业毕业所获的第二学士学位,或者是中药学类专业毕业所获的第二学士学位,又或者是研究生班毕业,再者是硕士学位,之后在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或者说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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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那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的人员而言,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会相应增加1年,而取得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位的人员,可以在中药学岗位予以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

报名条件里所规定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所公布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还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相关规定,参照学科目录予以界定。 #

在本科以及比本科更高的学历层次之中,“药学类专业”,它涵盖了药学,还有药物制剂,以及临床药学,另外还有药事管理,药物分析也在其中,药物化学同样属于此列,海洋药学也包含在内;“中药学类专业”,它包含了中药学,还有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也纳入其中,蒙药学也是一部分,中药制药同样属于该范畴,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也在此列。 #

在大专这个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涵盖了药学,有现代中药技术,还包括中药(或者中药学),以及蒙药学,还有维药学,另外有藏药学。 #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

满足报考条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获取药学或者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且在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够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仅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者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且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够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仅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两个科目的考试。这类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对于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而言,他们需要同时具备取得高级职称以及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这两个条件。其中,高级职称的类别是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而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像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还有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他们并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并且,高级职称应当在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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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说明 #

1.学历学位要求 #

报考条件里所涉及的,关于学历或者学位这方面要求,是指由国家予以承认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范畴之内的学历或者学位,其中涵盖投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的教育模式、网络远程开展的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些途径后,最终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对于报考人员而言,应当顺利完成学业,进而获取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才行(假使仅仅取得肄业形式的证书、结业形式的证书,是没资格报考的)。要是境内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借助报名系统实现在线自动核验这种操作的话,那么须得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依照学信网要求)达成验证/认证这一步骤才能继续报考流程。持有香港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该学历、学位证书要经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澳门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2026年湖北药师考试,这些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领到台岛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有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由于按照有关机构规定呢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所以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要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或者认证事宜不然就会影响报名。 #

报考条件里头所说的“第二学士学位”,是讲,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也就是((87)教计字105 号)这份文件规定滴。是在这人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已经拿到了一个学士学位的情况下,然后再次去攻读,并且最终取得的那种、被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它在层次方面,是属于大学本科之后的教育范畴。而那种在一个本科学习阶段,通过跨专业选修课程所获得的“双学位”,或者是在一个本科学习阶段,由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它们可不归属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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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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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里提到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是被限定在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注册领域以及执业范围之内的工作,也就是药品生产企业里的相关工作,药品经营企业里的相关工作,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还有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这些并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里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及学位,或者持有中医学类专业学历及学位,又或者具备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当此些人员从事药学岗位加以工作时,并且此人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达到要求,同时此人从事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也达到要求时,此人能够申请去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倘若这些人员从事医疗执业医师活动,或者从事预防执业医师相关活动,又或者从事保健执业医师相关活动,换而言之,要是这些人员从事护理工作,那么其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这一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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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于报考条件而言,是报考人员在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该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计。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算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被算为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是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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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药学、中药学以及和它们相关专业的首个学历,并且参与工作之后,如果凭借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续获取的药学、中药学以及和它们相关专业学历去报考相关内容,那么能够累计从取得首个学历开始到报考年度这段时期内,实际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从事工作的年限。超出半年时长的脱产学习阶段不算作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不过脱产学习前和学习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能够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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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事项 #

在此次考试报名当中,使用的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接着在线开展资格核查,随后进行网上缴费这样的方式,其报名的网址,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其中的“网上报名”那个栏目,只有当考生完成了网上缴费之后2026年湖北药师考试,才能够被视作报名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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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情况,能经由中国人事考试网所设的“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去查询知晓。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报考之际,需要仔细阅读对应的报考须知以及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里关于本考试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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