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盘锦市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

2010年盘锦市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
#
关于2010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
1、 准考证(原件);
#
2、 毕业证(原件); #
3、 继续教育证(原件);
#
4、 2张照片(1张1寸,1张2寸)。
#
特别提醒:
#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
联系电话:2827109 #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