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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2011-05-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年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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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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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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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1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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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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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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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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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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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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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17:00时前。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杂、报考人数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以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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