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一)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29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zrsks.com)。9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2012年5月28~30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当地资格审查点接受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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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格审查点地址分别为:
(1)扬州市区(仪征市):百祥路6号,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888970、85888971; #
(2)宝应县: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联系电话:88282160; #
(3)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二楼职称科,联系电话:8080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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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邮市:高邮市琵琶路79号,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846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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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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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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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
(四)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
(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具体代码详见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