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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4年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须知

2014-10-13 来源:镇江人事考试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镇江2014年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须知 #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天内)办理核查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 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考生复查成绩须填写《成绩核查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
  4、考生的《成绩核查申请表》由各市、省直主管部门收集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试卷在省阅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此表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阅的,省考试中心收集报人事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回复后即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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