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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4年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证书领取通知

2015-05-28 来源:济南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领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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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机电、矿业、市政、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港口航道、铁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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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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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公路、机电、矿业、市政、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港口航道、铁路专业不含增项)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6月11日-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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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免二科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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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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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号令(摘要) #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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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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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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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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