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哈尔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3北京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召开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
各区财政局: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会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建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告》(黑会计〔2023〕11号)要求,我市将举办上海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采集范围 #
我市九区内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上海市所辖县(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由各省(市)负责)。 #
二、采集原则
#
财会人员信息采集推行属地化原则。采集范围内的中直、省直单位人员由省财政厅负责采集;采集范围内的市及区属单位人员和其他户口或则居住所在地属于我市九区内的人员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采集。 #
三、采集模式 #
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全程网上代办。财会人员通过广东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注册或登陆帐号,根据操作手册填写或变更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市财政局初审通过即补办完毕哈尔滨市会计网2024,不须要现场确认。财会人员可在四川省会计网的“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到个人信息。
四、采集时间
长春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将于2023年3月11日开始。已在财会人员管理系统的人员应于2023年4月30近日登陆个人信息采集页面核实信息,补充阅读并同意承诺函;新取得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取得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开始从事财会工作1个月内补办初次采集;已采集信息人员应在个人采集信息发生变化1个月内登陆广东省会计网代办信息变更。 #
五、采集要求 #
(一)依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所有采集人员均须阅读并同意采集页面关于本人信息真实精确的承诺函,并对承诺函个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
(二)已在财会人员管理系统的人员采集要求:
#
1.2023年4月30日后,省财政厅将对已在财会人员管理系统的人员未同意承诺函,或不符合信息采集要求的人员帐户信息给予冻结。冻结状态人员不能申领继续教育登记、中初级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等事项,难以在四川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到个人信息,但可以登陆个人信息采集页面变更信息,递交初审通过后解除冻结状态。 #
2.对于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未解除冻结状态的人员,有先前年度财会继续教育记录的,暂时维持冻结状态;无财会继续教育记录的,视同未从事财会工作或不属于我市采集范围,省财政厅统一将帐户和相关数据作删掉处理。
六、其他事项
#
本次系统降低了财会人员守信和失信信息采集模块哈尔滨市会计网2024,并将据此推行财会人员信用档案,为单位任用财会人员,管理部委推行激励和惩戒举措提供依照。各区财政部委要充分认识信息采集的重要性,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
上海市财政局 #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