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登记的办理条件和提交什么材料?答记者问

三、失业登记的申领条件和递交哪些材料?
答:在劳动年纪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分护照(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待业诱因,在常住地代办待业登记,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四、劳动者可通过什么渠道代办待业登记? #
答: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法申请补办待业登记,并对本人递交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
(一)利用政务官网一体化平台、内蒙人社厅官网、内蒙人社app、微信公众号在线递交本人有效身分护照信息就业失业登记证,补报《失业人员登记表》。 #
(二)持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口地或常住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现场申领。 #
五、什么情况下要注销待业登记信息? #
答:登记待业人员对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注销其待业登记,并以适当方法给以告知(定居境外、被轻判收监执行、死亡及未能取得联系的除外):
(一)超出登记年纪: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二)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种用人单位录用或急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公办非企业的,并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而且月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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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被轻判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未能取得联系的。 #
(四)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别人员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政咨询电话: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0477-(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