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医药考试 > 医师实践技能 > 考试动态 >

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10-2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卫建

官方原文如下:

关于2023年福建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医考办〔2023〕8号)

#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除南京考点因受新冠脑炎疫情影响,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延后举办以外(南京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另定),其他各设区市考点按国家统一时间于9月18日至20日举办。为统筹做好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诸位考生知悉。

#

一、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9月19日上午16:30-18:30;20日下午9:00-11:00,晚上13:30-15:30、16:30-18:30。

#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9月18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

(二)西医类别(西医、中中医结合)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9月18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19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

(三)西医类别(西医、中中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9月19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

(四)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3年9月19日早上11:05-12:05。 #

(五)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3年9月19日早上11:05-11:35。 #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

二、疫情防治注意事项

#

(一)考生须提早下载复印并签订《2023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场。

#

(二)考试当日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分证、准考证(考前7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复印),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及承诺书,接受温度测量。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检测温度<37.3℃且无咳嗽等可疑病症的考生,方可入场出席考试。 #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循考试纪律临床执业医师,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治工作安排。除身分核验等必要环节需切除口罩以外,应全程配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配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治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复习期间不抵达国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出席集聚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病症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出席考试。

#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早打算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出席考试:

#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日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检测温度<37.3℃且无咳嗽等可疑病症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苷酸检查阳性证明。

#

的区

#

2.近日有国(境)外(香港除外)或国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临床执业医师,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检测期的,或离开国外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检测期(离开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的后续居家健康检测期为14天)的,考试当日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检测温度<37.3℃且无咳嗽等可疑病症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届满证明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苷酸检查阳性证明。 #

3.因患鼻炎等非新冠哮喘病症有发热(温度≥37.3℃)、

#

咳嗽等病症的考生,考试当日如病症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苷酸检查阳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出席考试。

#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检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麻疹医治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缘由未能出席考试的考生,视同舍弃本次考试。

#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咳嗽等可疑病症,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温度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出席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急诊就诊。 #

(八)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治管理要求。凡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治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排查、隔离、送诊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三、考风考纪

#

考生应强化《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谴责考试相关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自觉遵循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

附件: #

1.考生健康承诺书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