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公告
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和布署要求,我省正式进行今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山东省自考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转出代办 #
考生因户籍迁移或工作变动须要转往外地出席考试的,可申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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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时间 #
2月21日—28日(工作日)。 #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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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籍档案所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具体代办方法和要求由考籍档案所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
2.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广东省专升本考籍管理及结业生管理系统初审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复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
3.对完成转出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3月1日—10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将审定合格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转出;不合格的考籍电子档案不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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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出要求
1.考生因违背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则延后结业期间,不得转出。 #
2.早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代办结业手续,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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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评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评成绩不得转出。结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
4.考生代办转到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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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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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转考平台”接收各市(市、自治区)递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1日—20日,初审时间为3月21日—30日。 #
(一)公布时间
今年上半年外地转到档案信息公布时间:今年4月8日。
(二)查询方法 #
考生本人登陆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外地转到档案查询”栏目查询外地转到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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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山东省自考网,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初审后合格的考生档案信息录入我省的考籍信息库;不合格的考生档案,我省按照外地转到档案信息高考生存留的联系方法,以电话的方法告知本次转考退回缘由,并将档案退回至原转出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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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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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到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起码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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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到考生档案信息以转出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省“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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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到考生应该按我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出席考试。转到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根据广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施行条例(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 #
4.转到考生在广东省取得本专业本科不多于5门、本科不多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办结业手续。 #
三、防疫须知 #
(一)各省(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当地疫情防治要求制订具体举措,做好考生“山东节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疏导分流等防疫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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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勿必提早领取“山东节电子健康通行码”,从省外入鲁返鲁考生,须提供现场代办转考业务前48小时内的核苷酸检查阳性纸质报告,并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生在申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步入现场要配戴口罩,配合做好代办现场的疫情防治工作。 #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今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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