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报考办法
一、报考专业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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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
2.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 #
考生可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系统)查阅有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考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名。 #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
三、报考办法 #
1.注册 #
(1)新生须登入专升本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分证图象信息和本人图象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象及本人图象年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名、缴费。 #
新生完成报名、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存留;新生未完成报名、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掉,须在上次理论课报名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分证图象信息和本人图象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象及本人图象年审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年审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更改,当次不予注册。 #
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步入报名、缴费。
(3)年审未通过的,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河北省自学考试,须在报名期间根据提示携带身分护照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4)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代办期间原则上不容许更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象信息原则上不容许更改,确需更改的须在报名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更改,当次不予报名。 #
(5)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设置的密码禁止向别人透漏,因考生泄露密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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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缴费
(1)报名前,考生须通读《考生须知》《考生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订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名。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考取一门课程。 #
(3)考生可同时考取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考生报名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申请结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中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授的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考取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专升本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之后在报名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收取受限课程报名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
(5)考生报名时,须谨慎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考取课程不予更改,考取费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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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
1.理论课程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9:00-11:30,14:00-17:00。 #
2.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考时间为今年11月20日-25日,每晚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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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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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条例》(冀教考院〔2022〕15号)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入场考试。 #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测,因身体缘由河北省自学考试,不能进行检测的考生(如装有肾脏除颤器等),须有市级以上诊所开具的证明。 #
3.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法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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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
4.理论课程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陆专升本信息系统下载复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搁考试。 #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评由主考中学组织,考评时间及考评要求可登入相关主考中学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23年5月10日17:80后登陆专升本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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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给与考生考前备考假5-10天,不扣薪资,不影响评比。 #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
自学考试结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细则》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薪水待遇高于普通高等中学同类结业生的,从获得结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学同类结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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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残障考生出席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23〕4号)执行,其他环节根据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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