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上海市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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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上海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施行意见》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
附件: #
1.广州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施行意见
2.广州市硕士研究生考取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
3.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 #
4.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复印信息表安排 #
5.2023年广州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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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广州市教育考试院 #
2023年9月7日 #
附件1 #
广州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施行意见 #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9号)文件、《关于印发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工作进程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2023年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报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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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本市报考出席全省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不分报名高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考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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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考(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晚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填报名,也不得再更改报考信息)。报考网址:或。
应届专科结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每晚9:00—22:00)进行预报考。预报考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考。 #
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者(“高校中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院校招收的普通本本科(高职)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考时应选择补报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补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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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专科结业生应选择就读中学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代办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代办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本人本市户籍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近来三个月的公积金记录)。 #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考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代办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应递交本人市民身分证、学历证书(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开展的成人院校学历教育应届专科结业生持中学生证)和网上报考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安排见附件4。 #
4.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后,须先到所考取的招生单位代办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代办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11月9日至12日间到所考取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象信息采集,并支付图象采集费。 #
5.经大专结业中学(具有举办推免工作资格的院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分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补报志愿并出席复试。截至规定日期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当初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
6.本市分别在北京理工学院、复旦学院、同济学院、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交通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学院、华东理工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东华学院、华东师范学院、上海学院、上海杉达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共14所院校筹建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复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具体的“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法公布。 #
7.各报考点须按网报工作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同时要配齐必要的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按量下载、回传网上报考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发觉问题及时处理。于9月19近日上传报考点网报公告。 #
8.出席2023年联考初试的硕士研究生报名费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的通知》(沪建委财〔200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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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专科结业生(含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开展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专科结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专科生,投档当初9月1近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结业证书。
2.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结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结业到投档当初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学院专科结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招生单位可依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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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按专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身分考取,由招生单位按照同等学力要求进行初审。 #
3.报考出席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院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院校专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结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结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结业生等不得报名);反之,报考出席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院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仅普通院校专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301)结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结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结业生等方可报名)。 #
4.应届专科结业生不得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大赛组织专业学位。报名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中的一种:学院专科结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结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学院专科结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新政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考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可先不作要求,但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造假,一经发觉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投档资格。
7.各报考点在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时,要对考生的有效身分护照、非应届专科结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专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专科结业生的中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发觉可疑学历证书时,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开具的认证证明。 #
其余未及事宜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
三、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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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多于10个工作日。推荐高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名国家须要而生源短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出席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小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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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单位下载报名本单位的考生报考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实库,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核实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数组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大陆(祖国台湾)学习的港、澳、台应届结业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名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上海、北京、香港和香港等研究生报考点代办报考手续,也可按本市联考考生同样办法代办报考手续,出席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 #
4.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坚苦地区和坚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考取条件。 #
本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的英文课目继续推行联合命题、统一评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面试,卷面满分值为100分,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
5.考生编号是贯串考生从报考到投档全过程的惟一号码,必须为15位数字码,前5位为招生单位代码,第6位为考试年份尾数。招生单位编号时,不得省略其中的部份数字码。
附件2
广州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
一、在北京市报考出席考试的报考点报考区域范围
1.报名北京理工学院、上海外粤语学院、上海海事学院、上海体育大学、上海海洋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份研究院所(北京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汽油机研究所),北京市属部份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估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理工学院报考点(代码3101)。
2.报名清华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清华学院报考点(代码3102)。
3.报名复旦学院、第二军医学院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学院报考点(代码3103)。 #
4.报名北京师范学院、上海音乐大学、上海曲艺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大学、上海马达大学、上海海关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份研究院所(华北估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三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客机研究所),北京市属部份研究院所(北京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大学)和中共北京地委团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3104)。
5.报名北京交通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交通学院报考点(代码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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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外省市(上海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第二工业学院报考点(代码3106)。 #
7.报名华北理工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北理工学院报考点(代码3107)。
8.报名华北政法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北政法学院报考点(代码3108)。 #
9.报名北京财经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财经学院报考点(代码3109)。 #
10.报名东华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学院报考点(代码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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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名华北师范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北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名北京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学院报考点(代码3112)。
13.报名上海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北京杉达大学报考点(代码3113)。
14.报名湖南省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为北京应用技术学院报考点(代码3114)。 #
二、现场信息确认 #
1.所有在广州报考的考生本人勿必于11月9日至12日,每晚8:30至16:00到上述指定的报考点代办报考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复印考生信息表。具体安排请查阅各报考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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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现场确认应递交本人市民身分证、学历证书(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开展的成人院校学历教育应届专科结业生持中学生证)和网上报考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三、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网上报考不再须要凭原推荐中学提供的免试校准码。全部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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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选择在广州报考点出席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厅(建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私章的《202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存留,打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分证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宝山区民星路465号),发放网上报考“校验码”,并按照自己报名中学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校准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 #
3.单独考试的考试课目在网上报考时只可选相应的联考课目,由招生单位在编准考证号时统一进行考试课目更改,单独考试语文考试课目代码统一为“289”。 #
4.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名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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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同等学力考取人员的报考条件请在报考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
6.现役军人报名硕士生及部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后治部规定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