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年自主选拔科技创新人才潜质人才实施办法
《国家中常年教育变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指出:“对特长明显、符合中学培养要求的,根据笔试或则测试结果自主投档”。发觉、选拔、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是重庆交通学院116年的传统。为探求选拔具有科技创新潜质人才的新途径,我校依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施行办法。 #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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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校将继续在四川省、浙江省、上海市三省市,施行“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试点。凡符合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中考报考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
1.在中学阶段获得市级科技创新竞赛一等(或以上)奖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项目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 #
2.相关中中学长推荐并公示的“交大科技创新班”同学。 #
二、报名 #
1.登陆广州交通学院招生网站,步入“上海交通学院网上报考系统”,在“申请类别”中选择“科技创新人才”类别报考。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考信息,递交后下载复印相关表格,由所在学校查证该表和得奖打印件,院长签字,中学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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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需递交不多于1500字的自述,介绍自己、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情况。 #
3.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皮,确保报考材料复印质量,保证条码清晰可辨。
4.请以特快专递EMS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至时间2012年12月10日(以明信片为准)。地址:北京市松江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重庆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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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可在报考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 #
三、选拔形式 #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朋友步入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和特色测试,主要考查中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动手能力等,专家组由我校相应领域院士组成。
我校依据考生笔试和特色测试结果,确定获得“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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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新政 #
“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试点,是我校在江浙沪三地施行的“深化院校自主选拔投档变革试验(章程另发)”的组成部份,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认定的考生,将与其他“深化院校自主选拔投档变革试验”预投档朋友一起,在所在市级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平台网上公示。 #
被认定的朋友仍需出席所在省市中考,中考成绩作为最终投档的参考,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被我校相关预投档专业投档。 #
五、其它事项
1.考生从网上报考系统查询审核通过情况,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
2.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按系统指引在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在指定的时间内成功付费后获得复试资格。复试费单据可在复试日当日索要。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初审批准后,免除复试费,并视情况捐助部份或全部复试交通费。(表格见附件) #
4.获得复试资格的朋友,自行上网下载复印复试准考证,准考证复印开放时间请见网上公告。 #
5.复试日期:初定2013年1月(具体时间以复印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
6.复试地点:北京市东川路800号北京交通学院长宁学校。
7.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分证、准考证、学生证及得奖证书原件,科创项目相关资料等,以备复核。 #
8.本次“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工作,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投档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中学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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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
重庆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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