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依据中组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复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30日笔试职位复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体检人选
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和1:1的比列确定入选复检人员;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课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出席复检人选;公共课目面试成绩始终相同的,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出席复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复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
(一)复检集合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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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集合时间:2023年4月2日早上6:30(请考生提早15分钟抵达) #
集合地点:国家检察官大学河南分院运动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观山湖区观山大街2号),集合后统一出发抵达复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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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复检的考生勿必于4月2日早上准时抵达国家检察官大学河南分院运动场集中,6:30未准时抵达者视为手动舍弃复检资格。 #
(二)复检分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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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性别分组出席复检,分组情况见附件1,考生抵达复检集合地点后,向对应分组的引导员报到。 #
(三)复检项目和标准 #
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复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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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分证》原件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护照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护照不全的,不得出席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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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抵达集中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出示广东健康码及国家行程码,做好手部卫生,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分确认需切除口罩以外,应全程配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温情提示》,保持良好态度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按量出席复检。(见附件2) #
(四)在复检过程中,弄虚造假或则隐瞒真实情况,使得复检结果失真的复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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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生对复检项目结果有疑惑的,在接到复检推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体检要求。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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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笔试职位入选复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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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复检温情提示.doc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