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继续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各地高校要继续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走进企业求岗位”专项行动,实现深入走访企业、深化校企多领域合作,评估走访成效基于实现的就业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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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毕业生就业关键期,积极开展系列线上招聘会,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到校园招聘,形成线上线下联动促就业新模式。 #
各高校要把就业网站与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就业信息共享。 要引导2023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和使用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及时获取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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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山西毕业生就业网,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和实现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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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岗位应发挥最大作用 #
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政策性岗位招聘工作,尽早安排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聘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所有硕士和专科考试必须在2023年5月月底前完成。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工程。 扩大城乡社区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救助、科研助理等领域开拓更多就业机会,引导更多毕业生就业创业到边远困难地区和基层一线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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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要密切军民协调,积极配合地方兵役机构做好士兵预征、预备役、高校毕业生征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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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高校要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确保困难学生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
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作为“三轮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教育主题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保持平常心,客观看待个人情况结合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 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对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列入招聘“黑名单”,对高校毕业生及时定期发出警告。 信息。
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各地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困难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高校毕业生.,并建立求助账号,按照“一人一人”的原则。 “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
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宏智航海援助计划”就业培训项目。 各地高校和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配备优秀师资山西毕业生就业网,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
简化和优化求职和就业程序 #
2023年起,不再核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全国就业登记证》和《全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取消就业登记证补发、转让手续,就业登记证不再作为报考高校的工具。 毕业生招录、落户、档案接收、转交等必备材料。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与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要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取消就业登记证的宣传宣传,耐心细致地提供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登记、落户和转档。 #
2023年起,教育部门将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办理毕业生离境手续的必要环节。 各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确保本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 对实施定向招生就业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要引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寻找就业,登记去向信息。 #
完善招生就业联动机制 #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招生、培养衔接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要重点布局社会需求旺盛、就业前景广阔、人才缺口较大的学科和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提升不再满足社会需求的学科和专业。
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格评价,建立就业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弘扬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
各地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挂帅、部门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把就业纳入其中。工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评选先进典型案例和人物,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毕业生就业。 (记者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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