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孩子留学考试网课效果差,家长要求退费遭扣5000元
家长:8本教材+服务费 要价五千
张女士说起和培训机构曾有的“拉锯战”,她表示自己买了留学考试的网络培训课程,一共70个课时,上了10个课时后,感觉效果不理想,便要求退款,然而却被告知要扣除5000元服务费以及书本费,她觉得这完全就是霸王条款。张女士的儿子小洋8岁,她说培训机构是知晓孩子年龄的,并且机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可即便如此,效果仍旧不好。
张女士持有这样的看法,网课的课程做出的设计以及采取的授课方式,对于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来讲是不合适的。原本他们说了不可以退款课后辅导班,后来又表示退费行得通,不过要从中扣除5000元的教材费以及服务费。她讲道,教材仅仅只有8本,这简直算得上是天价啊。 #
交学费之际,在合同当中看到,3课时之后退出课程便不会退还学费此项条款,张女士对记者倾诉,觉得该条款不合理,协议不公平,当时机构称,孩子出现特殊情况而无法完成课程之时会予以退款,张女士心存质疑,询问:“当前我对授课效果并不满意,还有60个课时,缘何不能退?”。 #
机构:合同约定“3次课后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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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到了那个机构里姓顾的主管,他讲双方在教学开始之前签订了一份具备效力的合同,这份合同声明了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要是家长在课程开始三次课后才决定退出这个课程,那么该机构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
顾主管表示,我们并非拒绝协商,而是始终秉持友好态度。该机构李小姐指出,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与教材费构成,从前期学生测试、试听,到后期排课,有销售、教务、老师、教学主管提供服务。若一定要退款,需扣除相应的服务费与税费,这么多人对你进行服务,怎么可能把所有的钱都退掉呢?最终经双方协调,机构同意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
律师: “概不退还”条款或无效 #
广东金宏桥律师事务所,有位主任律师赵善启,他告诉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能通过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不能减轻或者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能加重消费者责任,做出那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且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制消费者进行交易。要是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面所说的那种内容,那其内容就是无效的。他声称,要是存在诸如“费用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这般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那么该条款极有可能是无效的,消费者能够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经查询发觉,该培训机构的经营范畴是,教育软件开展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展开研发与维护,市场营销进行策划物业经理人,会议会展予以服务,翻译工作提供服务。其中并不存在教育培训的资质,赵善启表明,消费者能够主张解除合同。而对于拥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消费者要是需要解除合同,那就得看合同的具体约定课后辅导班,法院审理的时候通常会依据合同等价有偿以及公平原则,双方的权益都会兼顾给予保护。 #
那么,不上网课之后能退多少钱呢?赵善启表示,这得看合同具体是怎样约定的,法院审理的时候,通常会依据合同等价跟有偿以及公平的原则,学员退学之后培训费的退还,会扣除已经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还有培训机构前期投入的聘请教师等方面的费用。 #
消委会:机构无培训资质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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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广州市消委会副巡、投诉部主任称,若机构不存在营业执照以及资格证,那就属于虚假宣传、无证经营这种情况,消费者能够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去投诉,再转至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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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正规有证的机构出现纠纷时,如果家长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需要退款或者转学,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便可向教育部门提出诉求。要是消费者认为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或者消费欺诈,那么可以选择走司法途径去进行诉讼,由法院来作出判定。所以要是在签合同之前就存在疑虑的话,就得慎重地去签订合同。 #
建议:购买网课前甄别资质
赵善启讲,买网络课程时,得审查课程提供者资质,要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保留消费凭据;要认真审核合同里培训师资、培训课程课时、培训效果条款,尽力保证这些核心条款内容清晰、具体;对于合同需填写空白处,就算当时不明确,也应划掉,以此防止“阴阳合同”。
王月提出建议,消费者于签合同之前,要做到了解清晰,能够借助试听、体验课程,而后再审慎决定是否报名;网络培训跟传统教学培训存在差异,家长理应精准评定孩子状况,考量是否契合线上教育形式;要是与机构出现纠纷,能够选择私下协商,或者把情况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以此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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